一时间来了兴趣,“那这个太子爷有参与过案子吗?”
曲耀点了点头,“上个月,这个太子爷出具了一份法医鉴定文书,称死者死亡时间11小时左右,约凌晨1到2点,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于是,公安机关经过现场调查及讯问,同时根据这太子爷的鉴定文书,在死者被害期间,只有王某在场。公诉机关就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认为王某已涉嫌故意杀人罪。”
“结果呢?法院是怎么判的?”顾砚欢问着。
“结果就是严重不符合“证据应当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王某也就不构成故意杀人了。”
顾砚欢听了,有点儿纳闷,“是哪个环节出了错呢?”
曲耀冷哼一声,而后起身去了柜子处,找到了案件卷宗递给了顾砚欢,“你看看吧,看了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说这太子爷是什么都不懂不会的话了。对了,这份卷宗顾教授也看过,他当时什么都没说,结果第二天那太子爷就被卷铺盖走人了。”
这人到底是得多差劲,才能让已经不涉及这个圈子的顾砚清出了手……
临近黄昏,顾砚欢才合上了案件卷宗。内心也是无语至极,她甚至能想象出顾砚清看到这案子里的法医鉴定书得是什么样的表情。
一定是脸黑如墨……
这案子的庭辩记录着,被告人辩护称:公诉机关仅根据尸温下降数值推测的死亡时间,必定出现偏差,且与尸体的尸斑、角膜、尸僵等尸体现象明显不符,违背了死亡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基本原理。该死者的死亡时间的推断存在疑点,法医鉴定人没有考虑死者赤身裸体、大量失血并置于非木质地板上等加速尸冷进而影响死亡时间推断的重要因素。
死者文某尸斑分布于尸体背侧未受压部位,淡紫红色,指压部分褪色,角膜透明,瞳孔圆形散大,直径约0.5厘米,上述尸体现象应分别出现于死后2到3小时、1小时以内和4小时以内。死者文某的尸体现象显然均不符合已死亡11小时的现象。
更要命的是,匕首来源不明,凶器上也没有提取到指纹,没有证据证明是王某实施了用手扼颈、用电源线勒颈并用单刃刺器刺伤文某左颈部的行为,而且文某阴道内的精子DNA与王某的DNA基因型不同。
法院判决,在文某这个案子里,根据证据显示,凶手杀害文某所使用的手段是用手扼颈、用电源线勒颈并用单刃刺器刺伤左颈部,致文某“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证实王某实施了这一直接、具体的行为杀害了文某。
起诉书指控王某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只有关于被害人文某死亡时间的鉴定结论这个唯一的间接证据,而刑事技术鉴定书记载的被害人尸斑、角膜、瞳孔等尸体现象,按照法医学文献推定的死亡时间与鉴定书关于文某死亡时间的鉴定结论存在明显的矛盾,现有的证据对此不能予以合理的解释。加上公诉机关在法庭调查中没有能够对“文某阴道分泌物中的大量精子出自何人”、“文某遇害前是否被他人强奸”等重大疑点问题进行说明,现有证据亦不能对此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王某被宣判无罪。
死亡时间推断历来是法医病理学研究的热点,很多的法医学者提出了很多研究方法或者学说,迄今为止,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主要依据死后尸体变化的规律粗略推断死亡时间。可这个太子爷对于文某下的这个死亡时间,显然是出大错误的。
医者,治病救人;法医者,为死者发声,有时候一个错误就会导致真相不能大白,又或者让案件的侦查方向出了大偏差。顾砚清在这个领域最为清楚,所以,他在看到这个案子卷宗会把那名关系户给剔除也就不奇怪了。
顾砚欢的唇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那个男人既然还关注着,为何要退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