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掉公司账面上的港元,降低持有港元的比例,这是刘家制定的方针。这样的情况下,能用港元交易的生意,就坚决不用米元等等国际上的硬通货币。
澳洲帮经过一阵议论之后,还是同意了维创电子公司的要求。
1982年10月12日,刘森从深圳回到香江,参与了丽的电视的股权交割。为了安全着想,刘森的安保措施比以前又有所提升。
丽的电视的谈判实际上已经完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刘森在律师和媒体的见证下,在协议上签字,也仅仅是过场的形式。
澳洲帮的几大股东简单的说了几句场面话,既然就头也不回的撤出了香江。
虽然,他们很得意,这笔投资不仅仅没有亏钱,还获得不菲的收益。
但刘森比他们还要高兴,因为,拥有一家电视台和没有电视台,对于维创影视这样主业是文化娱乐产业的企业而言,完全不一样。
拥有一家电视台,掌握自营的播放渠道,动漫、电视剧、音乐等等产品的制作成本将极大的降低。
与此同时,有一家电视台作为造星机器的能力,远远超过传统的娱乐公司。无论是音乐、电影公司的培养和挖掘人才的能力,都是远远不如电视行业。可以说,后来香江影坛的风云人物,绝大部分都是电视台培养和挖掘出来的。
在澳洲帮撤离丽的电视之后,刘森召集了电视塔骨干员工,首次跟丽的电视的员工进行训话。
刘森用非常自信的语气说道:
“很高兴,顺利完成了丽的电视台的股权交割。丽的电视台,作为香江首家电视媒体,算是TVB的前辈。过于限于母公司资金和资源支持力度不够,加上经营战略上落后于TVB,以至于步步落后。但随着股权交割,它将会融入到维创影视集团的文娱生态体系中,成为重要的一环。
我们对电视台的支持也是空前的,除了全资收购,先后动用的资金近3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