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事业,就要先搞到银子。
搞银子,有长远的,也要有眼前的。
在大夏境内的生意,林立就当都不是自己的,他现在要做的是白手起家,先从草原部落人手里搞银子出来。
草原人的习惯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他们的牛肉羊肉,都是大块大块地烤着吃,或者是大块大块地煮着吃。
肉,不论是煮着还是烤的,都好吃,但要想更好吃也容易。
喜欢吃肉的,那就要通过加工,将食材中的香味逼出来,最简单也最经久的,最为“高档”的,便是牛排了。
这种在后世的很多年时间里,被誉为高大上的东西,在特定的环境下,很受追捧。
当然,也与人类本身就嗜食肉类的习惯也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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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里,林立收集了很多可调味的东西,草原里有的,几乎都有了。
现在他人来到草原,便要在草原也搞起饮食特色了。
大夏禁制宰杀耕牛,草原可没有这个说法,想吃牛肉,大可以来草原的。
林立早就制定了菜谱,厨师也找好了——只要刀功可以,培养个西餐的厨师,在没有吃过正宗西餐的时代来说,不难。
牛排——薄切、厚切、西冷、菲力、特灵顿……
汉堡——鸡排、猪排、牛排……
炸鸡——鸡块、鸡翅、鸡腿……
烤串、沙拉、炒饭、卷饼、铁板各种菜……
甚至林立还打算搞个养鹅场,不但弄出鹅肝出来,还可以来个铁锅炖大鹅。
先期十名厨师,各配备三个助手,听林立从牛身体的各个部位讲起,然后各自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