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景陵救了原主后,非要说他沾了原主的清白,要娶她。
原主也不想在红旗大队待下去,不想再一个人熬日子,连一个靠背都没有,所以,她收拾收拾东西,就跟着郭景陵走了。
郭家在城里,家庭条件还不错,公公婆婆都有工作,但郭景陵却是一个二婚,还有个五岁的儿子,和一个都二十六岁了,还嫁不出去的妹妹。
原主本以为,去了城里,她的日子能好过一些,毕竟公公婆婆就生了一儿一女,人少,家庭简单,公公婆婆还有工作,她去了,也就带带孩子,做做家务,怎么也会比在乡下种地轻松。
然而,郭景陵的儿子,却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孩子,只要一不如他意,他就会打砸抢……
原主未嫁进郭家之前,都是小姑子郭景红照顾孩子。
原主嫁进郭家后,身为后妈的她,就接手了照顾继子的任务,第一天,就被继子拿一个小板凳砸破了脑袋。
当时,公公婆婆和郭景陵说,孩子小,有点顽皮,不是故意的,原主又是第一天当后妈,也不好跟一个五岁的孩子斤斤计较。
郭家有医疗箱,郭景陵自己帮原主处理了一下伤口,就让原主回房歇息一下午,未提及送她去医院的事。
原主因第一天到郭家,又因多年来节俭惯了,也没舍得花钱去医院。
但是,原主却留下了头疼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