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真是暴君?”那个小帮派的老大看向刚才说话的那个人问道。
那个人点点头,一脸崇拜的看着林天华说道:“那天暴君带着人追砍华青帮小弟的时候我就在现场。”
“暴君和他的小弟太牛逼了。”
“十几个人追着一百多号人砍了好几条街。”
“现在暴君就是我的偶像,我还能不认识我的偶像吗?”
那个小帮派的老大听后脸色顿时一变。
他犹豫了一下后迈步向林天华走了过去。
周围的人见状纷纷议论道:“卧槽,看样子这逼也是一条汉子啊。”
“他不会是想和暴君单挑吧?”
“他要是能把暴君打赢了,那他以后就在闹市区站稳了。”
“卧槽,我就喜欢这种屌丝剧情!咸鱼翻身的画面!”
然而就在那些人准备看好戏的时候,那个小帮派的老大突然九十度弯腰对着林天华鞠了一躬,并大声喊道:“暴君老大,你是我的偶像,我想带着我的人跟你混!”
林天华听后表情先是一顿,随后无奈的摇摇头,心中暗道:“擦,我还想活动活动身体呢,这特么怎么直接投降了?”
“唉,好吧,我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以后你们就跟我混吧。”
林天华说完后,那个小帮派的老大脸上顿时露出激动的笑容。
常言道,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这句话虽然有点道理,但也不是完全对。
想当鸡头要有实力才行。
再者说鸡就是鸡。
迟早会成为别人盘中的一盘菜。
而凤凰的尾巴也是凤凰的一部分。
那个小帮派的老大脑子还算灵活。
其实他早就想过,如果以后遇到牛逼的人来抢他的地盘,他就直接加入。
到时候最起码可以混一碗汤喝。
这总比在其他区饿着强。
林天华把那个小帮派接收后,自然接手了那家夜店。
他按照以前的方法把那个小帮派打乱。
这样可以防止他们在一起搞幺蛾子。
“妈的,这也太顺利了,不过瘾啊!”
“留几个人在这里看场子,其他的人跟我去下一家。”
林天华安排完人以后,带着人向一家夜总会走去。
那家夜总会以前是赵狠的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