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爱听、喜欢听

吾父耶和华 千翅万瞳 1041 字 1个月前

这句话出自圣经中的路加福音,相传是耶稣在拿撒勒会堂中说过的话,是耶稣宣告自己使命的重要时刻。

大致的意思就是,天父选中了天兄基督,授予天兄以特殊的使命权柄,而这使命便是要去向社会的底层传播神的爱与救赎,让社会底层得到希望,重点是强调了对社会底层的关注以及传教需求。

果然约翰他们一听到这番颇为神棍的发言,顿时就一副了然的表情,然后不再废话,毕竟盖里斯这都抬出天父来说明穷人的重要性了,他们总不能质疑天父的话吧。

相较于扯一堆,约翰他们听不明白,也不愿意听明白、更不适合这个时代的理论教导,盖里斯选择了更符合12世纪宝宝们爱听、喜欢听、听了就放不下的话语。

说到底,领先世人半步是天才、领先世人一步是伟人、领先世人两步是圣人,而领先七步、八步之类的,那就成世人眼中的疯子、魔鬼不可理喻之人了,反正盖里斯不觉得曲高和寡有什么意义。

不过在走之前,还是有了一点意外发生、本来衣服行李都收拾好了,然后他便被人堵门了。

伊莎贝拉就那么双手背在身后,俏生生站在盖里斯面前,也不说话,任由气氛向尴尬的方向发展。

“咳,有事直说。”最后是盖里斯受不了,直接问道。

“你打算出门的话,干嘛不带上我?”

“不太合适,出门在外也比较危险。”

“可我觉得,在你身边才最安全。”

盖里斯一开始是没想过要带伊莎贝拉的,毕竟多一个异性其实很不方便在外行动,可当伊莎贝拉主动求上门来的时候,盖里斯却发现自己想过的拒绝理由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