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代言谈判

这样的还价,体操王子公司当然不会同意的,不过丛明也给了第二套方案。

如果他们同意,丛明不但可以签长约,代言费用也象征性的每年只收10万。

丛明所说的方案倒是不复杂,就是要求体操王子公司推出丛明专属子品牌。

类似于飞人乔丹在耐克的Air Jordan。

同时,丛明要亲自参与设计,而且也有股权方面的要求——

要么占体操王子8.5%的股份,要么拿专属子品牌35%的销售利润分成。

丛明的想法是即便自己以后不当体育咖了,但仍然可以把二十一世纪之后那些经典的爆款设计抄过来。

一样可以确保自己的品牌畅销全球,从中获取暴利。

当然,丛明也可以自己开一家体育用品公司。

但眼下两眼一抹黑,还不如找个靠谱的大公司借鸡生蛋呢。

体操王子公司对丛明提出来的方案并未立即否决,而是让他拿出与子品牌相关的计划书,他们再进行研究。

因为乔丹在耐克的子品牌Air Jordan,是今年的9月份签约的,还是个新鲜事。

所以体操王子公司也想先评估一下。

最终,谈判暂时搁置,丛明承诺在月底之前拿出相关的计划书,届时双方再进行第二轮谈判。

不过丛明也承诺,在这期间不会与其他体育用品公司接触。

……

除了体操王子公司,来找丛明代言的另一家大公司则是美国的福特汽车。

福特是1995年进入龙国市场,并成立了龙国全资子公司。

不过眼下该品牌在国内完全被德系和日系所压制,销量始终上不去。

于是就想加大宣传力度。

经过评估和筛选,丛明便走入了他们的视野。

因为福特(龙国)的CEO是一个资深的网球爱好者,也看了丛明在翠杉网球公开赛上的几场比赛。

认为丛明的潜力巨大,很有可能成为网坛的国际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