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没注意到宋瑶也在。
我的注意力都在眼前这几个小混混身上,很明显,任何人在夜场这种地方被人打一拳肯定是不服气的,所以我也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而且不是让尾巴跟他们动手。
尾巴动起手来是厉害,也足够有震慑力,但是尾巴下手太狠,有杀性,在古代的时候,人狠是有好处的,但在法治社会,人光狠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
要么横死街头。
要么吃花生米。
很快,眼前这个所谓的兴哥发现我只有两个人之后,便立马脸色狰狞的冲上来了,一边冲上来,一边狰狞的骂着:“跟你解决,你他妈算老几?”
与其同时,另外几个人也向我冲了过来。
我没回应。
动作很快的伸手操起旁边桌子上的一个酒瓶,哐当一声,酒瓶应声而碎,酒瓶摔破的声音让所有人短暂愣了一下。
然后我把啤酒瓶就抵在了兴哥的脖子上。
在和曹天一斗了几次之后,我身上也带了一丝狠劲,手上一用力,便把兴哥脖子给划出了不规则的伤口,从头到尾,手都握的很稳。
兴哥一下子就被吓住了。
不仅仅是他,周围的几个人见状,也都立马停下来不敢乱动了,看向我的眼神中也都带上了一丝畏惧,没想到我动手这么干脆。
一看就不是新手。
尾巴原本是要上手的,但是见我先动手了,便又重新像一条咬人不会叫的狗,沉默的站在我身边了。
“别乱动。”
我压根不在意他们的眼神,一边用啤酒瓶瓷口抵着兴哥的脖子,一边看着他说道:“我这人胆小,你要是乱动吓到我,我怕我手抖,然后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就不好了。”
“别别别。”
兴哥感受到颈部的锋利,立马怂了,酒也醒了大半,一边抬手,一边对我连忙说道:“哥,哥,哥,哥我错了,你千万别手抖。”
“你跟谁混的?”
我看着他问道,语气没有波动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