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15号,可能是临近中秋的缘故,这一天,天上的月亮格外的圆,我在滨海遇到了小陈,那时候她才刚上高中,很土的打扮,布衣,布裤,布鞋,扎着麻花辫站在人群中怯生生的很是显眼,我看着有趣,一时兴起让杨青志上去问她愿不愿意跟我去沪市,你猜怎么着?她居然愿意跟我走了,甚至都不问我是谁,什么来历。
你说她是不是傻?
就这样跟着一个陌生人走了,也不怕我把她给卖了吗?
这怎么办?
只能带她走了。
说来好笑,以前的我对命运这种东西不屑一顾的,命运这东西从来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哪能听天由命的?但在遇到她之后,我居然开始信命了。
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
命中注定我遇到她。
命中注定她会跟我走。
命中注定我徐晓过不了45岁的死劫。
以前我觉得生死没什么可怕的,用了45年享受了别人几辈子也享受不到的世界,但真的决定死的时候,我发现我放心不下了,放心不下这个在我问了一句便愿意跟着我来沪市的女人,我怕她在我走后会照顾不好自己。
我开始把我所有的资源留给静娴。
……
不过我该叫你什么好呢?叫你现任?
不过不管叫你什么,我只要一想到我心爱的女人要跟你在一起,我就非常的不爽,想要将你碎尸万段沉到黄浦江里喂鱼怎么办?
我想,我要是让杨青志来做这件事情的话,他应该会把我的遗愿不折不扣的完成。
不过我终究是不忍心让她孤孤单单一个人走下去。
既然我都死了,就应该死的干净一点,何必要拖着她呢,你说是不是?
如果你真的爱她,帮我照顾好她,我不需要你多有钱,又或者能爬的多高,我给她留的钱足够多了,所以,哪怕你只是当一个小白脸,也没什么。
唯一的条件就是对她真心一点。
嘿嘿,如果你敢做白眼狼的事情,我敢保证,你死的不过太过轻松,哪怕我徐晓死的不能再死了……
……
最后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