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道德绑架”下。
娟姐终于还是收下了我转给她的钱,另外一个,她也确实需要钱,不过在收下钱后,她立马对我说道:“等我挣到钱,立马还给你。”
“嗯,行。”
我知道娟姐是个要强的性格,也没在这点小事上跟她争执,看着她补充的说道:“这钱你先拿着回家用,不够的话再跟我说。”
“嗯,好。”
娟姐这次没有拒绝,点了点头。
陈娟不是傻子,她知道我是想要她收下钱,才故意那么说的,至于我有女朋友,她也知道,心里也有些吃醋,可是她也有自知之明。
自己离异。
不对,应该说自己是个寡妇。
难道自己一个比他大十岁的寡妇还能要求他跟自己结婚吗?现在能跟自己在一起已经算很好的了,最起码在自己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是他出现在了自己的世界里,给了自己一盏灯。
想到这里,娟姐抬起头,看着我,感动的低声说道:“谢谢你。”
我没理会娟姐,给了她一个白眼。
娟姐见状笑出声来,但很快想到她爸爸的病情,又忧心忡忡起来,还有对这趟回家的踌躇,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
我也没打扰娟姐。
在饭后,我便回了自己的房间,然后打开抖音,看了下后台,这些天的视频浏览又给我增加了两万多块钱的后台,不得不说做网红真的是一件很挣钱的事情,而且是长得漂亮,有气质,配上一点好的剧情就能挣钱。
当初那个温婉还是谁来着,不就靠着一个短视频涨粉千万吗?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也算老天爷赏饭吃。
不过现在我对当网红的心思也淡了一些,挣钱是挣钱,但人生中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比如说权力和地位,而且我也不想让老板娘和李轻眉再为我抛头露面了。
毕竟网友的力量是强大的。
我不太想他们顺藤摸瓜,顺着网络找到现实来。
所以现在的我反而沉淀了下来,想要低调一点,尽量的把自己藏在幕后,多少次的历史早已经告诉我,人不能太出名。
人太出名是要招惹是非的。
尤其是我现在挺剑走偏锋的,如果做网红的话,一旦被抓住什么把柄,就容易被互联网无限放大,那可以说是真的神仙难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