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外面的时候,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愤怒的是全身发抖。
因为这招实在太阴损了。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反应过来,为什么昨天夜里,出警会那么快,前脚我跟和宋汉东的人起冲突,后脚警车就到了。
更明白了这里面的险恶之处。
简单来说,按照曹天一的想法就是,不断的让人找我麻烦,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不还手的话,又像以前一样,忍气吞声。
甚至可能被对方的不留情,给打残废。
可是如果还手的话,
打的轻了,不起作用。
打的重了,就是故意伤害罪,然后曹天一这帮人便会想着方的让辖区派出所立案处理,而且曹天一对公检法的构造很清楚,知道如果公安口有人压着案子不立案,不处理应该怎么做。
虽说我被迫还手,按道理应该是正当防卫。
可是正当防卫这东西有时候很难去界定你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又或者会不会防卫过当,另外曹天一这帮人的目的也很清楚。
我不整死他们。
他们就整死我。
这种时候,我怎么可能等着他们先给我来一刀,然后我再去正当防卫,等我还手的时候,我说不定下半辈子就栽在他们手上,想要后悔也没机会了。
而这个时候,发现我已经在外面听到他们全部对话的曹天一也是脸色巨变,气急败坏的指着我说道:“林东,这事情跟我没多大关系,你他妈的犯病啊。”
“我他妈的有病也是你给逼的。”
我冷冷的看了一眼曹天一,接着便看向了同样脸色有些发白的宋志刚,如果不是这个狗东西该死,对老板娘起了歪心思,我又怎么可能去找他麻烦?
于是接着我又对宋志刚冷笑一声:
“是不是想玩?想玩,我陪你们玩,反正老子他妈什么都没有,光脚的不怕你们这帮穿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