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 讼师们的日常对话

买活 御井烹香 2473 字 1个月前

“你这房子,几年来怕不是要翻五六倍了!”沈期颐内外查看,也是啧啧连声,十分赞赏,又道,“不过,玉梅姐,我记得你是离婚了的吧?和前头那个没得子女?若是要再成婚的话,后续生儿育女还是有些不够住的。”

“玉梅姐,我建议你签婚书以前,把这屋子翻修一下,加盖一层,改成平顶两层带地龙的水泥房,该加的都加好,这样婚书写起来简单,直接就是你的婚前财产,登记进来不参与婚后分配。”

这就是讼师,尤其是婚姻讼师特有的角度了,孙玉梅听了,半点不生气,深以为然道,“可不是,所以我常劝那些女娘,按如今云县这个婚书的风气,图什么别图男人有钱——真要图他们有钱,那就得在婚书上全体现出来,不然啊,竹篮打水一场空,结婚以后就知道厉害了,人家夫妻之间,平起平坐是敌体,你瞅瞅你自己,真能说自己是大太太么?那受气样儿,还不如敏地的姨太太呢。”

这说的是如今买地在婚书上的风俗,虽然婚书的条款,是完全可以自由约定的,但民间毕竟已经渐渐约定俗成,形成了一些‘行规’,你不遵守那倒也可以,就是要求特殊的人,不好在婚介所找对象罢了,若是男女两人自己相识,情投意合,那婚书怎么写倒也是没人来管的。

沈、孙两人,都是婚姻方面的专家,自然是很了解的,如今约定的规矩就是,若是男女相亲结识,而彼此条件相当的,婚前的财产,个人都是归个人的,不参与婚后的分配,经济权也是约定平等,夫妻双方都能管钱,至于家务分工,一样是有十分细致的规定,比如洗衣、清洁这些,都是外包的,花销从何处出,缝缝补补,敲敲打打,各分了男女,家里要是开火做饭,那就是一人做饭,一人买菜,大体来说,家务平分。

孩子这块,则很多人在婚书中约定了只生一个或两个,一般来说,只生一个随男方姓的,在婚书中都会约定了彩礼,这彩礼的数量就由女方来定了,自己的工作越好,彩礼就越是要得高,若是只生一个随女方姓——这样的情况几乎不出现在条件相当的婚书里。

生两个的,彩礼数量要少一些。若是在约定份额之外,还有多生的,男方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就约定随女方姓——很明显,这是在完成生育任务之后,要约束男方的了。

听起来荒谬么?似乎是荒谬的,但世界上偏偏就有许多事恰恰是如此荒谬,敏朝的男子还能以七出休妇呢,生完孩子就巴不得男人不育,不也很合理吗?不管这些细致规定能否落实,至少文书上是这样写的,就给将来万一要离婚,双方谈钱谈财产时留下了空间,因此,在相亲人群之中,婚书实在是极为重要,不可有丝毫的马虎。

沈期颐提醒孙玉梅,要注意在婚前完成房屋翻修,便是因为云县的房屋,涨价很快,而若是男方也往房屋里投钱了,将来要是离婚,争执起来说不清楚,如果衙门认为,男方因参与翻修重建,也按出资对房屋享有份额,那孙玉梅要折出去的价钱就多了。

因此,宁可婚前咬牙翻修完毕,也最好不要留下这么个破绽来。又或者在写婚书时就要谈好,和房屋相关的所有出资,都视为男方的自愿赠予,不参加离婚时的婚配。但这种条款,就尽显提防了,说不准一门好婚事,也就因此而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当然,门不当户不对的夫妻,也有他们特有的婚书条款,一般现在常见的就是隔离财产,确保婚前的财产完全属于富裕的一方,婚后的财产则只有很有限的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孙玉梅如果和条件比她差的男子结婚,婚书里通常就会写定了,婚后她一个月拿若干两出来维持家用,男方或者出几百文,或者一文钱不用出,离婚时只对这笔钱的剩余进行分配——

如果同时还约定了财产权,由孙玉梅来管钱的话,那,剩多少还不是就她嘴巴说说?也就等于是离婚了男方要净身出户的意思。若是倒过来,也是一样,条件差的一方,很难通过婚姻来彻底改变自己的处境,一旦离婚,除了自己在婚姻持续期间,交完生活费剩下的那点钱之外,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条件也不仅仅只是收入而已,社会地位、长相、家世都是条件,采取何等形式的婚书,也关系到男女双方对自身和彼此的认识,初步接触印象不错,但谈到婚书,最终无法推进,只能分手告终的相亲者非常多见,多半就是因为双方的认识无法达成一致,这也给孙玉梅、沈期颐这样的婚姻讼师留下了丰厚的业务空间,互相撮合谈心,敲定一份双方都可接受的婚书,这是真需要几分功力的,那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功夫,还有其中操纵人心的小小把戏,都足够王剑如学一阵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