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墨,你竟然还随身带着一次性手套?你是知道今天吃猪蹄子?”
正在用筷子夹着猪蹄吃着开心,钟万明却看着墨贤林双手抓着猪蹄子块,比他啃得可快多了。
“那我不知道啊,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随身带着点儿小东西应该算是正常吧,哈哈哈!”
咬了一口猪蹄,厚厚的蹄子皮带着Q弹的肉感,一口一口下肚,完全停不下来,墨贤林的两只手交替着用着力,嘴巴是一刻也没闲着,没一会儿,两个猪蹄子块就啃得干干净净,而旁边钟万明跟芦昭飞还在用筷子跟猪蹄“搏斗”。
当然,最苦的还是只能干瞪眼的洛永振。
以往他去的餐厅可从来没有过这么多人,更别说是拼桌了,最过分的就是别人吃着他看着,这一点也不符合排行榜第一的餐厅。
就算预约困难,但是只要人按时到了,那就应该让着装得体气质佳的服务员带到位置上,然后按照顺序上菜,顺便播放起令人安神的音乐,配上一瓶红酒和高档的餐具,这才是享受美食的时候应该有的步骤。
然而这个远舟楼一样都没有,人挤人,位置要现排,服务员就一个人还来去无踪,店里就几道菜还不能单独点,别说音乐了,背景音只有嘈杂的人声,酒水更是没有,餐具看起来也是便宜货,跟以往那些餐厅完全没法比。
但是,但是!看这里的食客吃饭越看越香!
这一个两个的,完全没有一点吃饭的“规矩”,猪蹄子啃着,嘴巴不停地上下咀嚼着,一边吃还一边念叨着“好吃”,脸上笑得皱纹都出来了。
那些猪蹄子更是让人看了就饿得慌,一看就完全入了味的蹄子摆在盘子里,足够一个人享用,尽管汤汁很少,却看见钟万明把猪蹄硬是在碗底来回蹭上了几次再放入嘴里,看那个表情,似乎是尝到了什么人间美味。
此时再来上一勺子大米饭,米的香气把猪蹄子的味道凸显得更加鲜美,完全无法停下手中的筷子,就仿佛一旦错过这美食就都要跑走一样。
而芦昭飞虽然吃得没有那么夸张,但是速度却也不慢,没一会儿眼前就放了三块骨头,转眼他就把筷子换成了勺子,从一旁的碗里舀了勺鲜虾芙蓉羹。
DuangDuang的蛋羹里裹着一个红彤彤的虾仁,还有一点点葱花点缀在表面,一口送入嘴里,看着芦昭飞不断地咀嚼着,嘴角微微上翘,紧接着又是一勺,这味道定然是差不了。
这时,墨贤林已经吃了四五块猪蹄子,他脱下右手的手套翻了个个儿放在一边,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堆凉拌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