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已经是傍晚,旧书店的灯只开了一盏,突然几个带着棍子的人冲进屋里,让方万喜抓在手里的瓜子差点都掉地上。
小混混们借着昏暗的灯光,隐约觉得人似乎不对,可来都来了,总没有啥都不说就退出去的道理。
就在双方都愣在当场即将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金安拿着个刚买的法棍面包走了进来,没多久,几个小混混就都趴在了地上。
而当天,旧书店报废了一个书架,一张桌子,还有不少书也被弄脏了。
当然金安这算是见义勇为,方万喜虽然嘴上说着这笔账要算在他的身上,却也从来都是拿来揶揄的借口,毕竟做人不能不识好歹。
嘴上说着,方万喜手上吃饭的动作倒还是没停下,这会儿功夫排骨总算是吃掉了差不多一半,但还是没吃够。
这种既能回忆过去又比过去更好吃的味道是第一次见,毕竟通常人们对于小时候的东西都有着各种童年滤镜,不自觉地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还是儿时的东西好吃。
就跟老人们总是回忆年轻时候如何好如何好一样,说到底,回忆的不是味道,而是那些再也不会回来的美好。
所以,如果能打破这种规律,让人觉得比回忆中的美好味道还要美味的美食,那绝对就是真正的好吃。
“算了,我有点吃饱了,分你一个。”
最终,方万喜想了想,还是把盘子往前推了推,示意对方自己挑一个。
“哎哟,铁公鸡拔毛了?”
一转刚才的表情,金安麻溜地抄起筷子,哪怕被对方白了一眼也快狠准地挑了块炸得金金黄黄特别好看的蒜香排骨,直接就送到了嘴里。
“好吃,真好吃。”
嘴里念叨着,本来这远舟楼的排骨味道就比别的地方的好吃个十几倍,再加上现在嘴里这块是从别人那里拿来的,这好吃的程度就更上了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