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余贤听到金文宇的汇报后挑了挑眉,这两家还真是冤家啊,从现在就开始竞争了。
余贤问向金文宇。“他们开价多少钱?”
“35w。”
“条件。”
“特写,鞋子必须出现在mv里60秒以上。”
余贤想了想,反正都是跳舞偏多,到时候多照全身就完事了,一分钟绰绰有余。
“告诉他们,50w,有特写,鞋子最少出现60秒,但是打钱要快。”
“好。”
之后金文宇又把余贤的条件告诉了耐克,对方也和阿迪达斯一样,说再商议一下。
也正常,毕竟这些品牌无论是代言还是植入都是经过仔细商议和判断的,所以谨慎点没关系。
耐克也没让余贤等太久,一下午的功夫,对方就给金文宇打了电话。
他们同意了。
双方确认意向之后,还需要更细节的谈判,这个时候余贤就要和人家华纳说一声了,毕竟这算是商业行为了。
其实余贤要是直接把钱收自己口袋里也没问题,不过这样终归不太好,容易给人一个贪财的印象,虽然余贤确实是贪,但他也是贪的有讲究的,而且这还是和华纳的第一次合作,后面还有四年呢,不能上来就这样。
余贤亲自给周健晖打电话说了这件事,对方的回复余贤也预料到了,钱让他收着,只要别影响mv的效果就行,还问他用不用给他派两个人帮忙谈合同。
余贤欣然同意,挂掉电话后,他通知金文宇可以去和耐克方去谈了。
其实这个事无关于钱,华纳缺这点吗?
不缺的,其他的人家可以不管,毕竟只签了专辑约,但只要是专辑的事余贤就必须要和人家说。
人家要的不是钱,而是那个态度。
他也是做生意当老板的,清楚这里面的意义。
后续还出现了一个有趣的事,
那就是阿迪达斯又给金文宇打了电话,貌似还想讨价还价的时候,却被通知余贤已经和耐克合作,这可把阿迪的人气的够呛,他们不是气余贤,而是气耐克不讲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