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就是司法机构了,取名为大理寺。

大理寺是司法复核机关,主要职责是审核天下刑名,对刑部及其他司法机构审理过的案件进行复核,以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

对于徒刑及以上的案件,刑部审理后需将罪犯和案卷送大理寺复核,大理寺如果认为案件审理存在问题,可以驳回要求重新审理

大理寺卿:作为全国最高司法官员,正三品,他肩负着重要使命。

负责管理大理寺的全面事务,对各类案件的审核、复查工作进行总体领导和监督。

更是负责全国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确保司法公正。

他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卓越的审判能力,以公正地裁决各类纠纷。

同时,他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并接受监察院的监督,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

大理寺左右少卿:作为大理寺卿的得力助手,正四品,协助大理寺卿处理日常事务。

包括案件的复核、官员的管理等。

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少卿们各自分管特定领域的案件,如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

他们需要精通相关法律条文,准确判断案件事实,为大理寺卿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左右寺丞:正五品,具体负责分理京畿及十三布政司刑名事务,也就是对各个地区上报的案件进行整理和初步审查,为后续的复核工作做准备。

寺正:正六品,在寺丞的领导下,参与具体案件的审理和复核工作,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进行审查。

寺副:从六品,辅助寺正开展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协助和意见。

评事:正七品,主要负责对案件进行评议和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为案件的最终复核结果提供参考。

再有就是重整了刑部。

刑部尚书,正二品:作为全国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他承担着管理全国司法事务的重任。

也是刑部的最高长官,全面主持刑部的工作,对全国的刑罚政令进行管理和监督,领导刑部官员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政策。

他需要深入研究法律理论,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同时,他也负责监督地方司法机关的工作,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

刑部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并接受监察院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刑部左右侍郎,正三品:作为刑部尚书的副手,他协助刑部尚书处理日常事务。

根据不同领域的司法工作,侍郎们各自分管刑法、民法或诉讼法等方面的工作。

他们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条文,熟练运用司法程序,为刑部尚书提供有力支持。

郎中:正五品,是刑部各清吏司的负责人,每个清吏司负责一个或多个省份的司法事务,郎中负责管理本司的日常工作,包括案件的审理、判决的执行等。

员外郎:从五品,协助郎中处理清吏司的事务,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主事:正六品,具体负责各清吏司的案件审理和文书处理工作,是刑部的基层官员,承担着大量的具体工作。

刑部是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负责受理全国的刑事案件,包括地方上诉案件、地方重案要案以及中央各部门的案件等。

刑部有权对流刑以下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但死刑案件需与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核。

每年的 “秋审” 和 “朝审” 是刑部的重要工作,会同 “九卿”、詹事、科、道等官员共同审理各省及京内的案件。

第五个方面,就是涉及教育文化机构,国子监了。

管理监事大臣:从二品。

是国子监最高领导者,总理监内一切事务,由皇帝在王公及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指定人员担任。

由于其与皇帝接触机会较多,便于皇帝及时了解国子监的情况并做出重要决定,体现了武文彬对国子监以及教育方面的重视。

祭酒从三品:作为国子监实际上的最高领导者,他负责管理国子监的各项事务。

是国子监日常事务的管理者,“总司监事,董率其属,以教贡监官学生”,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一般由学识渊博、声望较高的儒家学者担任。

他需要制定教育方针,选拔优秀的教师,管理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国子监的教育质量和声誉。

同时,他还需要关注学术研究,推动儒家思想的传承和发展。

司业:从四品。

国子监的副长官,辅助祭酒管理国子监事务,相当于副校长,协助主管教务训导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