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青苗钱

道门法则 八宝饭 1326 字 2个月前

ps:感谢yangzhigang、聆素居士、eagle周的打赏。【【,

关于青苗仓的事情,宋致元劝说赵然别去操心,但赵然有自己的想法,他也估计这件事情恐怕不好弄,有过心理准备。不过他还是想试着插一插手,毕竟这件事情如果做成了,那可是涉及全县几万农户的大功德,于修行一途助益太多。

赵然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先了解一下青苗仓的首尾,毕竟这些日子很是见到了些穷苦的人家,都是因为借不到青苗钱而转去借了高利贷,总之境况相当之惨。

宋致元说这里面牵涉到的事情非常复杂,弊病也极多,当然,如果师弟你想了解的话,我也可以给你讲讲。

大约五十年前,也就是宪宗皇帝的最后几年,大明朝天灾不断,洪水、地震此起彼伏,致使百姓家园被毁、流离失所,田亩废置、无人耕种。为了恢复生产,庐山总观与天子和内阁达成协议,在天下各府设立青苗仓,专为百姓购买青苗种子、农具等物而放债,一般债期为三年,取利四厘。

这样的利率算得上极低了,若是农户用心耕种的话,三年后便可轻松偿清债务。

青苗仓由各府道宫和府衙共同设立,各出一半本钱,所得之利滚入本金之中继续用于放贷,各县县衙代办、府衙审核批准,道宫和道院予以监督。

设立之初,青苗钱确实为恢复农耕起到了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其后弘治中兴的基础。但与历朝历代一样,任何善政到了后期都会走了模样,与最初的设计差异极大,到了如今的嘉靖年间。情状更是不堪。

简单举个例子,当一户百姓去县衙申请借贷青苗钱的时候,衙门会将其申请上报府衙,府衙复核后批准,将钱发至县衙。这个过程没有任何问题,总计需要消耗的时日也不多。通常七天内就可办妥。

然后,接下来,就不一样了。县衙拿到钱以后,会以各种借口拖延发放,一直拖延到这户农家撑不下去,不得已去某大户家借高利贷。借贷时,农户需在两张拮据上画押——其中一张借据上写的是利钱四厘,然后该大户便拿着这张利钱四厘的借据去县衙,县衙收了农户的借据收条。然后将这笔青苗钱交给该大户。

等到借贷期止时,大户将农户抵押的田产和房屋收走,然后到衙门里把青苗钱还上,四厘利息补入青苗仓中,多出来的利钱则归衙门所有。县衙收到钱以后,在田产地契上公证,手续便算完备。大户得了土地,衙门收了利钱。皆大欢喜。

过程并不复杂,宋致元所说的复杂。实际上是指获得利益方很复杂。大户是一块,县衙是一块,经办的胥吏是一块,府衙也能分到一块。至于道院,宋致元表示呵呵呵,赵然点头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