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他们正一起为冠军欢呼。
“冠军!冠军!冠军!”
“我们是冠军!”
“我们是德比郡,德比郡是英超联赛冠军!”
有一个领队站在队伍前面,在指挥着其他人一起喊出声,光是这几句简单的话,他们还喊出了音调,远远的听起来像是在唱歌一样,看他们脸上那种喜悦和激动,以及声音里带着的热烈,对周围人很有感染力,很多人也都跟着喊上几嗓子。
万胜朝街边走过去,他带着帽子和墨镜,倒是不怕球迷一眼认出来。
看着这些人的庆祝,万胜也感到很高兴。
他的高兴和球迷不同。
球迷高兴是因为他们喜欢的球队获得了联赛冠军,或者说他们喜欢的球队,打出了令他们感到无比兴奋的成绩;万胜的高兴则是因为看到球迷高兴这似乎有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伟大。可实际上,这只是一种成就感,球迷的高兴是他带来的,他看到了自己的成功,所以感到很开心。
不止是这一队球迷。整个德比郡地区的所有球迷,都在为球队能拿到联赛冠军而喜悦,这全都是万胜带来的。
这给予他很强烈的成就感。
万胜跟着队伍走了一会儿,他和周围人一起喊叫,一起兴奋的庆祝、狂欢,他融入其中也体会了一把球迷的激情。
但很可惜。没多久就有球迷认出了他。
顿时队伍乱了起来,很多人跑过来,把他挤在中间,不断的要着签名合影,万胜想离开都不容易。
结果他不得不一个个满足球迷的需求。也不知道写了多少自己的名字,和多少人一起合影后,他才找空隙跑了出去。
万胜的外套都被扯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狼狈相,他就只能苦笑了,在刚来大德比郡镇的时候,即便是成为了俱乐部主教练后,他也觉得这里的球迷十分友好,可随着带队成绩越来越好。球迷也变得越来越不友好了,可以说,他现在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圈子。真正成为了明星。
尤其在这个夺冠的时刻,走在街上只要被人认出来,就少不了一些麻烦。
在庆祝冠军的时刻,德比郡大大小小的酒吧里才是最热闹的。
只要是个酒吧,就会非常拥挤,就会充满了欢声笑语。甚至有不少酒疯子趁着人多高声唱起了歌,那样子实在让人喷笑不已。
这种情况下。酒吧的生意自然比平时好的多。
达莉的小酒馆也一样,从昨天下午开始。酒馆只要开门,里面就是人满为患,达莉和贝丝一直忙个不停,也很难应付这么多的客人。
好在来小酒馆的都是老顾客,很多人都自己去取酒,也让达莉两人轻松了不少。
今天酒馆有个特别节目。
有个嗓门大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大堆今天的报纸,找到其中关于德比郡夺冠报道,并高声的读给大家听。
酒馆里的人都在认真听着。
对德比郡球迷来说,这些大媒体对球队夺冠的报道,对球队的赞扬,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即便是重复的报道,他们也是百听不厌。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带走冠军奖杯!”
中间的大胡子用力挥着手读出了标题,“这是《太阳报》!这是万胜说的!哈哈!够霸气!”
他才刚评论了两句,立刻就有人催促道,“别废话,继续读啊!”
看自己像是惹了众怒,大胡子立刻继续读出内容,“这是一场普通的联赛,但却直接关系到本赛季英超联赛冠军争夺,如果德比郡战胜了曼联,他们就能够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带走冠军奖杯!”
“就像是德比郡主帅万胜说的那样,他们来老特拉福德球场的目的也正是带走冠军奖杯!最终,3:0证明了一切!他们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