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市,世界最繁华的都市之一,有着两个最具代表性的词。
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只是有那么一部分人。
有花天酒地的能力,身体却又没有那个能力。
“哐当。”
满载的烟灰缸重重砸在墙壁上,粉刷脱落,撕下了华丽都市的遮羞布。
“法克!都他妈滚出去!”
尖锐的公鸭咆哮从会所的某个包间传出。
紧随着一个个肤色各异、性感苗条、衣着片缕的女人冲了出来。
嘴上还用各种听不懂的语言,充满了鸟语花香,
“真他妈的废物,除了弄老娘一身口水还能干什么?”
“谁说不是呢?除了用水果或者长酒瓶,就只知道狗叫!”
“法克!我家的门把手都比他好使!”
“……”
细碎的议论声传入包房中,让本就狂躁的青年一怒之下怒了一下,抄起桌上散乱的啤酒瓶就地上砸。
整个房间像是过年了一样,啪啦啪啦一阵放鞭炮。
持续了十几分钟才终于安静了下去,
“来人!他妈的来人!”
“冯少!有什么吩咐?”
两名黑人随从走了进来,战战兢兢看向站在沙发上的男子。
“他妈的去派人把这个会所给点了!”
“啊这……”
冯宇轩头发散乱,左脚套着皮鞋,右脚穿着花色袜子,摇摇晃晃站在沙发上。
他见随从没动作,猛的抬脚横扫桌面上的酒瓶和一堆针管,接着抬起手上的酒瓶就往嘴里灌。
几口下肚,面色狰狞的扯开了公鸭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