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市,世界最繁华的都市之一,有着两个最具代表性的词。

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只是有那么一部分人。

有花天酒地的能力,身体却又没有那个能力。

“哐当。”

满载的烟灰缸重重砸在墙壁上,粉刷脱落,撕下了华丽都市的遮羞布。

“法克!都他妈滚出去!”

尖锐的公鸭咆哮从会所的某个包间传出。

紧随着一个个肤色各异、性感苗条、衣着片缕的女人冲了出来。

嘴上还用各种听不懂的语言,充满了鸟语花香,

“真他妈的废物,除了弄老娘一身口水还能干什么?”

“谁说不是呢?除了用水果或者长酒瓶,就只知道狗叫!”

“法克!我家的门把手都比他好使!”

“……”

细碎的议论声传入包房中,让本就狂躁的青年一怒之下怒了一下,抄起桌上散乱的啤酒瓶就地上砸。

整个房间像是过年了一样,啪啦啪啦一阵放鞭炮。

持续了十几分钟才终于安静了下去,

“来人!他妈的来人!”

“冯少!有什么吩咐?”

两名黑人随从走了进来,战战兢兢看向站在沙发上的男子。

“他妈的去派人把这个会所给点了!”

“啊这……”

冯宇轩头发散乱,左脚套着皮鞋,右脚穿着花色袜子,摇摇晃晃站在沙发上。

他见随从没动作,猛的抬脚横扫桌面上的酒瓶和一堆针管,接着抬起手上的酒瓶就往嘴里灌。

几口下肚,面色狰狞的扯开了公鸭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