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徐来,带着丝丝凉意。
天地间好像一下静了,鸟不语,风不止,只有两人轻缓的呼吸在微风中摇曳。
朱婉清瞟了他一眼,说:“虽然我不知道,明明我这个三姐,其实也没怎么关心过你,而你却会对我那么信任,但我真的很高兴,真的,我从没像今天这么高兴。”
朱沫心想:这一世虽还没有,但有上一世的维护之情,已足够。
一月几万生活费断了也就断了,百倍奉还就是。
重生回来,我既可以是地狱里的魔鬼,也可以带你走上光明的天使。
两人不着边际聊了一会,一起上餐馆吃饭,然后逛街买衣服。
朱婉清心情很不错,给他买了几套衣服,还有一大包零食。
他也没客气。
因为他知道过了今晚,三姐就会知道,这几套衣服有多值得。
朱沫八点多回到住所,一打开进道门,就听到赵清颖的房间里,传来好听的歌声。
心头一动,想起一段往事,在乡下,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缠着赵清颖,唱他喜欢听的一些歌。
她的声音有点像老一代天后王菲,空灵飘逸,非常有磁性。
唱歌要走上专业化,像赵清颖这种穷苦家庭出身,不要说正儿八经接受专业培训,连最基本的设备都买不起。
但人与人之间最让人气愤的无疑就是天赋。
朱沫敢说,剔除掉设备声卡和录音效果,单单清唱的话,绝不会比如今当红的几名歌星差。
赵清颖戴着新买的耳罩,正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朱沫斜倚在门板上,也没打扰她,静静地聆听着优美的歌声,脑中同时也在搜索着后面将会火遍华国,又适合她嗓音的歌曲。
离赵清颖的高考只有两个多月,再天才也最多从三本进步到二本。等她大学毕业出来,大学生早已满大街。
没有背景或专业能力不突出的,将会逐渐被淘汰,十几年寒窗最终跑去做环卫、外卖并不在少数。
也不知过了多久,赵清颖无意间一回头,看到门板上站着一个大活人,吓得“妈呀”一声,把手中的耳罩都扔掉了。
朱沫忍俊不禁,双手鼓掌,说:“好久没听清颖唱歌,声音还是那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