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和歌子本来就是个人精,就说活了那么久,就算是头猪,都该修炼成精了。那老奸巨猾的老太婆,怎么可能探不出胡力欧的底?
老太婆不讲究归不讲究,也不会特意去卖佣兵。胡力欧这小子,还没有她利用的价值。
况且都混了这么久,这胡力欧还是个破落户,道上的规矩和歌子也没给他说过,想来也是放弃了。平常也就给点偷盗的小委托,让他能生存下去。
别看这老太婆奸猾,只要不触犯到她的利益,一般还是守规矩。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佣兵投靠她。
这个世界,没有大卫扬名后,没想到胡力欧成了自己的迷弟。
凌鹿衔拿出一杆,经过自己改造的阿喀琉斯,再在上面书写大大的几个字母。
【PILOT】
既然是自己的小迷弟,就给点实惠的东西。阿喀琉斯本来就是杆好枪,经过凌鹿衔本人的升级后,大大提高了操作的稳定性。
没有那么难上手,就算充能满,枪口的晃动也没那么明显。威力方面,技术武器的威力本来就不弱,连装甲车都能穿透,也就没做升级。
作为精确步枪,射程也比普通步枪长,换个好一点的义眼,胡力欧就能在更远处射击,更能保住小命。
最主要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贵。在凌鹿衔眼里不起眼,放到胡力欧手上那可就不得了了。
只要他把这杆枪卖了,不提其他,温饱个几个月都不成问题。要是卖给技术专家,那就更值钱了。
胡力欧叫一声大哥,得到这么个宝贝,简直赚麻了。
凌鹿衔也不亏,想不到自己还有一天,能有一个脑残粉。或许这辈子,也就这一个脑残粉了吧,对他好点也没什么。
胡力欧拿过枪连连称赞,“哇!这就是暴恐机动队同款吗?多谢大哥。”
“唉!”凌鹿衔被这一记马屁拍得身心舒畅,装模作样的摆摆手,“谢什么,拿去用,回头遇上麻烦报我的名号,准好使。”
胡力欧如获至宝地捧着阿喀琉斯,兴奋得满脸通红,枪身摸起来顺滑无比呀!他恨不得立刻找了个地方,去试射几枪。
“这枪真是太棒了!有了它,我肯定能成为最顶尖的佣兵!”胡力欧自言自语道。
“别高兴的太早,平常做委托,一定要细致小心。别一股脑的往前冲,要注意脚下。
有些老阴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