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布鲁克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想想自己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又何必去反驳他,等到他再多干几年,就能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了。
你可以说布鲁克摆烂,但是他能在全美洲最烂的城市,能当几十年的警察,绝对是有一套自己的生存智慧。
前方正疯狂逃窜的米列克和塔莎,正如布鲁克所说,就是俩刚出道的菜鸟,这种家伙十分的好抓。
年轻气盛的詹姆斯才不吃这套,为了早日当上警长,他决定要抓住所有机会,首先就从眼前这两个清道夫开始。
塔莎把打完了子弹,已经变成烧火棍的铜斑蛇,扔进了后车厢。他们本来就穷,买不起子弹,这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家当。
要是有钱有门路的话,谁去干清道夫啊!被别人指着脊梁骂,很光荣吗?
塔莎双腿盘坐在副驾驶的座椅上,嘴巴气鼓鼓,双手抱胸不断的咒骂着身后的条子。
“这帮该死的条子,就是群富人的疯狗。米列克,看来我们这次是完了。”
米列克看了看身旁的塔莎笑了笑,只有这个样子的她,才能看出是个活泼少女。
可是身后步步紧逼的条子,成了他们此刻最大的威胁。米列克从后视镜里看着后面的警车,甚至都能看到里面警察的脸。
“有了!”米列克有了个好主意,对塔莎说道:“你来把着方向盘开车,我去解决掉那些条子。”
塔莎不清楚米列克在打什么主意,还是老老实实的握紧了方向盘。
米列克走进车后厢,猛的打开了后车门,还对着身后的条子们挑衅的笑了笑。接着抱起一具尸体,往后面的警车上砸去。
詹姆斯猝不及防,被砸了个正着,整辆警车顿时变得血肉模糊,挡住了他的视线。詹姆斯害怕出车祸,把车紧急停靠在路边。
打算把视野清理干净,再去追上那两个可恶的清道夫。谁知道下车后,那俩该死的耗子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