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蝗虫之名

崩坏纪元 墨香双鱼 1141 字 2个月前

所以蝗虫在荒野上是纪律之秩序的代名词,受到许多进化者尊敬,但是在城市居民,乃至共和之辉眼中就完完全全是噩梦般的存在,在一些地方甚至可以用来阻止小儿夜啼。

共和之辉曾多次出兵试图剿灭蝗虫,但这支队伍有成熟的灵能力者,每次遇到围剿都可以利用灵能的侦查情报引导众人兵不血刃地脱出包围,就算不得不发生正面冲突,强大的进化者们也根本不畏惧共和之辉的正规部队。

因此共和之辉的几次围剿都以失败告终,蝗虫也渐渐成为了高层眼中头号的骨中钉,肉中刺,一提起这个名字就犹如锋芒在背,坐立不安!

现在蝗虫出现在这一次的任务中,对于拂晓队其实是一件好事,因为蝗虫的袭击对象一般是城市,很少进攻其它进化者队伍,所以依靠他们度过这次任务的可能性很高。

当然,并不绝对,不要忘了,这是猎杀模式的任务,杀死其它小队成员获得双倍奖励点,在这种诱惑下蝗虫还会不会坚持一贯的秩序,这可真的不好说,毕竟这里是荒野,没有必然。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凌通过专门的灵能频道向洛忧问道,“要不要逃跑?反正他们肯定会去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已经做了足够的努力,躲起来静观其变就好了。”

不过洛忧还没说话,传来回答的却还是那名青年的笑声:“不要偷偷摸摸私下说了,小姑娘,你的能力还不足以给自己的心灵感应加密,我们都听得到,就像拿喇叭在我们耳朵边上喊一样清楚。”

此言一出可把凌吓得不轻,这种感觉简直就像对方站在身边,吓得她不敢再说话了。

既然对方都能听到,那也没什么私下商量的必要了,洛忧低沉地问道:“其它两支队伍基本已经全灭,我们的战斗力也已经严重损耗,既然你们有着完整的战斗力,那想必也不需要我们的协助了。”

“哈哈哈,话是这么说,不过堂堂拂晓队什么时候也会想当缩头乌龟了?我可记得鬼手是一个狂放不羁的人,有仗打从不退缩,怎么,雄风不再?”

洛忧虽然惊异于对方居然能直接辨认出他们是拂晓队,不过转而一想,灵能的力量那么诡异,辨别身份也不奇怪,他看了鬼手一眼,问道:“认识?”

鬼手啧了一声,说:“以前蝗虫想招我,但我觉得没什么意思,查尔斯侯爵又正好给了一大笔钱,我就没理他们,加入了拂晓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