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聘礼

庆芳华 叶不渝 1903 字 1个月前

青檀抿笑道:“肯定不惊动任何人就完成了您的交待。柱子打小就喜欢和人接触,我们以前住的那条街有十几个人被他认了亲,每天干爹干爷的混叫,有一家没有男丁,想让他入赘,纠缠了一年。”

柱子本家姓张,张柱子。不想入赘,应该是有远大抱负了。

“柱子是乳名,学名就叫‘张青云’。”孙滢说道,“等他办完差,我安排他进孙家族学。你父母就在太平镇帮我看庄子吧。镇上有一个庄子是我的,有一千多亩良田,还有三座果山。”

这已经远远超过了青檀的认知,“奴婢知道太平镇,在进京的西门的路上,离京大约有三十里地。我和父母当时花了十文钱,买到了十个高粱窝窝头,店家送了我们免费的粥,还有姜汤。那个店叫庆善坊。”

孙滢只是“嗯”了一声,没告诉他庆善坊是沈家为了照顾她,置办的产业。

大舅舅离开时给了她一个庄子,有庄头,交待了:“庄子给你,学着自己打理。”

沈家是商人,这也是她得知青檀一家做过小贩愿意用他们的原因,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张青云和她一母同胞的弟弟同年。遇上了就是缘份吧。

“让你弟弟来府里,我亲自交待他。”孙滢吩咐青檀道。

第二天一早,青檀就把张青云带来了。

孙滢在水月阁院子里的蔷薇架下见了他。

十三四岁的少年,浓眉大眼,手脚细长,见人三分笑,每逢笑起来,面颊上两个梨涡若隐若现。

张青云长副很讨喜欢的面容。

张青云见了孙滢先跪在地上磕了头,“谢谢大娘子肯收留奴婢一家大小,今天奴婢在这里发誓为大娘子做牛做马,报答大娘子再造之恩。若有违背誓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是个知好歹,重情重义的。

“你去通州打听一下老太太和太太的事,要详细,不要惊扰了别人。差事办得好,回来就入学,办不好要打板子。”

张青云呵呵一笑:“我去,打听消息我在行。不过这是需要花费银两的……”

“这些银票你收好,一共三百两,别省,该花就花。”孙滢递给张青云一个绣着竹纹的荷包。

这荷包是在铺子里面买的,男式荷包,大街上随处可见。包里装的鼓鼓的都是五两一张的小银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