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铺刚印好一百本诗集后,张老板还是谨慎地先把这些诗集先摆在了书铺最显眼的地方,以试效果。
看看这些文人买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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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程刚刚被夫子训诫了一番,说他作出的诗毫无韵律之美,连一点感情他都没感受到,就像干巴巴的树皮,谁都不会看一眼!
他灰溜溜地离开了学堂,并在内心狡辩,他写的诗也没有那么不堪吧。
至少很通顺。
对,这是他胜过一小部分人的地方,有些人作诗被夫子骂写的狗屁不通。
这让他还是有点心理安慰的。
在他看来夫子作的诗不也是和他差不多,只是用词很准确,没有出错而已。
但他才不会把这些话说出口呢,现在夫子还让他去书铺多看看其他人写的诗句。
王程撇了撇嘴,有名的诗句就那些,现在也没有人能作出那种惊世骇俗的诗句了。
那些称呼自己为什么什么的天才,作出的诗就没有很让人感到惊艳,就只是用词唯美,再没有表现出其他情感了。
王程心里门清,那些富家公子就是要传播这些名声,越厉害越好,好像他们是那天上转世下来的神仙一样。
他们有本事去考个状元当当啊!
王程只喜欢十年前的那位状元郎,那可是都当上了当朝丞相啊!
那位写出的诗既具有灵气栩栩如生,又向人描述了他所见过的乡野悠闲之景。
可惜的是如今,慕大人不再作诗了,也对,身为丞相肯定有很多事情要忙,应该是没有空闲的时间作诗了。
王程叹了口气,脚步沉重地走到了书铺最多的一条街里,他左望右望,思考先去哪家书铺时,就突然听到其中一家书铺的门口有一个人大声吆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瞧一瞧看一看啊,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作者佚名的诗集绝无仅有啊!”
“见之不忘,流传千古啊!”
那人喊了一会儿,就停下来喘几口气。
王程觉得这种方式挺新颖,就走路过去凑凑热闹。
要知道书铺一般都不会这样吆喝,他们讲究书铺是安静和文雅之地,不能随意大声喧哗。
不止是王程一个人觉得新奇,有一些年轻人也靠了过去,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
张老板赞赏地看着奋力吆喝的伙计,怎么样能最快吸引到年轻人,当然是新鲜东西啦!
先让他们好奇起来,然后只要他们看到了这本诗集,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