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沈小花提着保温盒进门,诧异地看着我:“哥,你要大便还是小便,你帮你。”
“我衣服呢?”
我心急如焚,队长他们在水下已经有好几天,不能再拖了。
“哥,你不能出院,你的脑袋上有个坑,要等坑填平了才行。”
“你闭嘴,我要出院,我要出院,队长他们还等我去救。”
我心里有一股熊熊怒火在烧,谁也别想阻止我。
“沈明州,你跟我吼个屁啊,是医生说的,你得住上一个月。你放心,我们大队长说了,你的住院费公司全部报销,你安心的住。”
我红着眼眶冲着吼了一个字,“滚。”
也许是用力过猛,脑袋生疼。
我穿着病号服直接拉开病房的门,却见门外站着大队长助理和一名警员。
我一把拉住队助,几乎是哀求:“队助,是不是找到队长他们了?他们没事对吧?”
队助怔愣看着我,不着痕迹地叹口气,拉着我返回病房,让沈小花出去。
队助说,“沈明州,你把第二次入水的经过一字不落的讲出来,必须真实,必须一字不落。”
旁边的警员打开执法录相。
我看向旁边的警员,想到醒来前听到的几句话,意识到我受伤,公司是怀疑七队长他们下的黑手。
我压下心中的急切,喝了半杯水,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地讲了。
只隐去了无目鬼的事。
我受伤的事赖在‘细长条’身上,是‘细长条’不知从哪里卷起一个氧气瓶砸的。
‘细长条’力气大,这事岸上的教授也知道。
我的伤痕和用氧气瓶砸的是吻合的。
队助一再确认我说的是不是实话。
我也一再保证是实话,并再次问是不是找到队长他们了。
队助遗憾地叹口气,“七队只把那七名市民的尸体打捞上来了。”
原来,我最后昏迷前看到的三个人影是那七人中的三人尸体,不是队长他们。
我坚持要出院,再下湖。
队助不同意,说队长他们已失踪五天,公司已认定他们牺牲。
我默默不语,看着窗外狂风暴雨,已下定决心,只要没有找到他们的尸体,我就不信他们死了。
我会一个人下湖,湖里的无目鬼我也得防备,需要保命的东西。
队助劝我多休息,他前脚离开,我后脚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