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大蟋蟀的歌

这个调子挺耳熟,好像街边店铺超市广场以前都能听到,但秦正洋平日一直喜欢婉转动人,深情清扬的乐曲,尤其是他年轻时的老歌,对现代年轻人那些节奏感强烈,热血激昂的歌曲,并不感冒。

可是今天大清早一听,秦正洋觉得这调子挺对胃口的。

他不懂的歌词,就跟着旋律,哼着哼着,仿佛青春重回,梦想燃烧,忍不住从书柜顶上搬出一本落满灰尘的笔记本。

笔记本还印着几颗红星,是四十年前的老款式,他还记得是十多岁的时候,秦旭的爷爷送给他的。

泛黄的纸业上,工整清秀的笔迹,写着一首一首他少年时创作的现代诗。

这些看起来或许十分普通的诗歌,秦正洋曾经在草稿纸上无数次修订,然后郑重抄写在笔记本上。

去年过年大扫除的时候,他还跟刘阿妹调侃,自己年轻时是典型的文艺青年,爱诗词如入魔,满心字斟句酌,就为了一句打动人心的诗句。

后来参加工作,这种小年轻的幻想,就逐渐消失了,或者说,尘封在内心深处。

现在翻开那些看起来青涩又冲动,发自肺腑的诗词,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

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

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背脊挺直,屏息凝神,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修订当年的诗歌。

第一首《朝阳》,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站在山顶,看红日升起,霞光满天后,回家写下的长诗。

通篇诗歌,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

如今,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只成为行路陌人,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只能被他用来每年大扫除,博老婆一笑的“傻兮兮”。

第二首《射雕》,第三首《倚天》,第四首《侠客行》,是他当年看港台武侠金大师的作品,被那豪情江湖所感……

秦正洋笔尖飞快跳动,已经形成个人风格的清隽行书,在诗词两旁的空白地方,写下自己的历经四十年的感悟。从事语文教学将近三十年,秦正洋的文字笔力,更见功底。

就算秦旭房间里传来的倔强小调已经停了,他依然没有从这种状态抽离。

他每修改一首诗歌,就如同回到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间,清晰的记忆起当年让他提笔的感情。

当看到最后两首诗,秦正洋忍不住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这是他写给刘阿妹的情诗。

他想起当年,初见那个爽朗大笑的女孩,骤然心扉被打动,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心心念念中,全是她的美好和灿烂。

如今,二十多年眨眼过去,他们携手相伴,走过人生中最精彩的岁月。

秦正洋沉浸在无数的思绪和记忆中,写下最后一笔,然后不舍地合上笔记本。

此时,距离他拿出笔记本,也不过是两个半小时。

他站起来,觉得要将最后两首修改的情诗,给刘阿妹念一遍。

他打开卧室房门。

恰巧刘阿妹也满手白面粉走上来,她一抬头,看到满脸红光,眯着眼睛,傻笑看着她秦正洋,吓了一跳,脱口问道:

“啊呀,老洋你没事吧,是不是感冒了?”

秦正洋含蓄一笑,清了清嗓子,翻开笔记本……

三楼,精神百倍走到楼梯口的秦旭,听了两句,捂着胸口,带着他的小动物们,默默退回房间。

尼玛,大清早被老爹老妈撒了满地狗粮,这是什么事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