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遥从一开始看人像兔子一样逃跑的时候就没觉得自己会对上什么厉害角色,因此堵在楼梯口的时候也并不紧张。
若不时间限制,考虑到对方应该有察觉故意的听觉和智商实在无法装作刚巧路过,她还估摸着是不是抱着手臂吹着口哨,等人从旁边经过时再一把薅住人家的衣领子。
——这才是陆遥的中二病美学崇尚的场景,只是当事人一直遗憾于现实世界的种种限制,让她无法发挥这么肤浅而体面的兴趣爱好。
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这个被堵住的人一定不想被这么当场揪住,
“姓名。”
“齐,齐……齐亦。”
虽然是有着口吃一样的断句,但对说出的最后俩字却仿佛普通话甲级考试一样清晰,出人意料的干净利落,形成了截断式的矛盾感。
这样综合下来,整体给人的感觉还怪新鲜的。所以谁家好人给自家孩子起名叫齐齐齐亦?
陆遥自由设想的有些乐呵,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人白的像在福尔马林里泡过的皮肤、厚度估摸着得有五百度的黑框眼镜,于是断定以刻板印象来看,这大概率是个成天泡在图书馆晒不着太阳又把自己眼睛看出了高度近视的脆皮大学生。
退一万步来讲也得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当久了社畜,眼里根本没有那么纯正对味儿的清澈与愚蠢。
“……冒昧问一句,哥们,你也是这儿的精神病?”
根据陆遥曾经的实际观察,大学生的精神状态两极分化,发展到在这儿住下也实属正常,如果单纯看人多凑热闹也并不奇怪。
但这段话实际有一半只是玩笑。陆遥不觉得会是这种情况,只是想借此起头——对方一看就没那么土豪,不像袁耀发疯那样发疯也要裹在万把块钱的衣服里发,还快要把“做贼心虚”四个字直接写在了脸上。
齐亦忙道,“不是。”
如此正儿八经的回答让陆遥向上挑了挑眉,而这位名叫齐亦的陌生人也立刻意识到了自己应当要想办法解释现在这种情况。
“我是来探望认识的人。”
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