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布莱恩老大,你懂得真多!(二合一,求五月的月票!)

他换上鞋套,戴上手套,带着同样换好装备的格林,走进了别墅的大门。

入门就是白色毛毯上的一个清晰血色脚印。

血脚印轮廓明显,带着鞋底的纹路。

看复杂的纹路图案,就知道鞋子不是什么便宜货。

格林蹲下身子,用手丈量了下血脚印的尺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布莱恩老大,鞋码大概在42-44码之间,脚很大,凶手应该是个男人。”

布莱恩点点头:“这是一双皮鞋的鞋印,准确脚码是43码,看到中间那个图案的标志没有,这是定制手工皮鞋,一双就要五千多美金,把血脚印图案拍下来吧,发给老哈登,让他去问下品牌方,索要定制这个尺码皮鞋的客户名单。”

他是一个很注重形象的人。

有钱之后,衣服皮鞋都很讲究,对于这些东西,也有所了解。

格林吹了声口哨,拿起挂在胸前的相机咔咔就是一顿拍。

收好相机,他表情轻松道:“布莱恩老大,这种手工名贵皮鞋的客户一般不会太多,看来这个案子破获起来不会太难,我们很快就可以锁定凶手的身份了。”

布莱恩摇摇头:“凶手确实不聪明,直接给我们提供了调查的方向,但鞋子的主人,不一定是凶手,这个鞋印,是凶手故意留下来的。”

说着,他蹲下身子,指着鞋印分析道:“大部分人的脚掌着力点,位于跖骨两侧的肌肉和脚跟肌肉,这三个点均匀受力,形成弹性足弓,扁平脚会有些不同,但当他们往前迈脚的时候,跖骨位置,一定是受力最大的位置。”

“跖骨?”

格林对于这些身体部位名声,不是很熟悉。

布莱恩解释道:

“跖骨区域,简单理解,就是你五根脚趾下面一点的那一块区域。

如果伱还不知道怎么区分,就摸一摸大脚趾朝外突出的那一个小球,这就是跖骨球。

放在鞋子上,一般就是鞋子的鞋弓位置。

我们向前走路的时候,跖骨球所在的这一条横截面,往往就是受力最多的区域,所以皮鞋穿久了,再好的鞋子,鞋弓所在的横截面,都会被折出一道印子。

同样的道理。

我们留下足印的时候,正常情况下,跖骨所在这块区域的印子,也是最深的。

但是你看这个血脚印”

布莱恩以前没怎么勘察过案发现场,但是制造过不少案发现场,也算是熟能生巧,自学成才了。

这些可都是他亲身实践出来的宝贵经验,便宜格林这个小子了。

格林听完,宛若大悟。

他重新看向地面的血脚印。

这一看,立刻发现了不同。

这血脚印,颜色最深的区域,不是鞋子的鞋弓,也就是跖骨球所在的那块区域,而是位于中间那个手工定制印子的区域!

这意味着,凶手的跖骨区域,其实是在鞋子的中间位置!

对方的脚,不仅没有43码,甚至估计只有三十几码。

格林叹服地看向布莱恩:“布莱恩老大,这是一个女人故意穿着大号鞋码,留下的血脚印!”

布莱恩耸耸肩:“应该是,但也有可能是凶手用手套在皮鞋上,手掌正好按在鞋子中间,留下的这个印子,具体还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越过毛毯,两人走入别墅大厅。

入目就是一男一女,两具赤条条的尸体。

男人面朝大门位置,睁大已经变成灰色的浑浊眼睛,呈太字型躺在大沙发上,卧龙谷位置,还穿着那种带硅胶鞭的特制小裤裤,耸拉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哇哦~还有这种裤子吗?”

格林好奇地看着那条奇特的裤子。

布莱恩一副你少见多怪的眼神,瞥了眼格林,科普道:“这种一看就是套鞭,一些过了花期的男人,为了让妻子吃饱吃好,就会穿上这种战裤做饭给妻子和对象吃,还有一种是实心的,那种一般是女同才会买。”

“布莱恩老大,你懂得真多!”

格林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说这样的话了。

他只知道,布莱恩老大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明灯,不仅可以从工作上给他指引,还可以增加他生活上的阅历,不至于以后别人的车轮子都印他脸上了,他还在那里玛卡巴卡。

面对格林的吹捧。

布莱恩脸上云淡风轻,不为所动,淡然地查看起梅森医生的尸体情况。

梅森医生很贴心,死前就穿了个裤衩子。

这让布莱恩的初步尸检,轻松了不少。

对方死因一目了然。

三颗子弹,两颗打在了梅森的胸前,一颗正中他的额头。

正所谓两枪胸口,一枪头,华佗在世也摇头。

这是典型的莫桑比克射击法,适合近距离手枪射击,致死率近乎百分百。

凶手是带着必杀之心而来!

布莱恩大手抓着梅森‘绿油油’的脑袋瓜,将他整个人提溜起来,看了眼对方背后沙发靠枕上的血液溅射分布情况。

血液溅射分布位置很窄。

这意味着,梅森在听到门口动静起身的时候,凶手就已经打开了大门,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直接扣动了扳机,才导致梅森内部的血液还没来得及喷射而出,就被身后的沙发靠枕挡住了。

一般来说,手枪子弹射入人体之后,不是穿透的直线运动,弹头会受到骨骼肌肉的影响出现变向,子弹在动能的作用下,变成翻滚运动。

这会导致弹孔位置,伤口看着很小,实际上内部已经被撕裂出了大量的血肉空腔。

所以现实中,身体中弹的人,或许感受不到很痛,但在几秒内,就会失去力气,不可能还能和电影里面一样,继续浴血奋战。

除非子弹口径很小很小,又或者这个人磕了药。

某种程度来说,不涉及内脏器官的贯穿子弹伤,反而算是轻伤了。

梅森的运气就不错。

两颗子弹,贯穿了他的身体,射入了他身后的沙发。

他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叫个救护车。

可惜凶手还往他脑袋上补了一颗子弹。

布莱恩站到梅森的尸体前,转过身,看向大门位置,摸摸下巴:

“死者梅森背后枪口溅射出来的血迹,分布面很狭窄。

这意味着凶手开枪的距离很近。

当时应该是梅森听到门开的动静,刚刚起身,想要查看情况,结果凶手直接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扣动了扳机

这个过程,不超过一秒钟。

门锁没有被撬开的痕迹,这意味着凶手有他们家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