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肯的,顶多耽误时间太长的话,退一半的款,做生意哪有贴钱的道理。”
“那是你的事了,我不计较你在其中大赚一笔,你也别怕担风险,如果不是为了快,我何必找你,我也有不少朋友。”
其实他没几个朋友,天骄的圈子里,他真没多少可以放心的朋友,只是狼毫当然不会知道。
踌躇一番后,狼毫还是同意了,这单生意不仅仅能赚钱,还能卖出去不少人情。
无论甲方要求多苛刻,只要肯拿出真金白银往里砸,那就是优质客户。
祝平炎支出的两亿只有两千万到了狼毫手里,其他的分配给了两个士兵,一人九千万,然后这两个士兵会跟着狼毫一起去办事,需要用钱的话,由这两个士兵支付。
祝平炎有钱,也愿意在这件事上花钱,但是他绝不允许狼毫把他当傻子,不是为了面子,而是因为他以后肯定还会要用到狼毫。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祝平炎想要自己接触狼毫的情报网络,而不是单纯的依靠狼毫。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巨大且权威的情报组织,所以调查情报要从一些小作坊里找,这其中互相信任非常困难。
有些信任是通过感情维系的,比如白猫如果是预言类的异能,她就会去卖情报赚钱,而祝平炎想从她这里买情报就会方便很多,无论是事前给钱还是事后给钱,双方都不会太在意。
这种信任很难复制,但生意就是生意,可以只和熟人做生意,但是不能只和亲人做生意。
与生意人建立信任最简单的方法,永远都是花钱,生意人永远不会拒绝一个肯花钱的顾客。
所以祝平炎花出去这两个亿,不仅要打听到弑神的消息,还要让这些人记住,真正的金主不是狼毫,而是他。
狼毫当然非常不情愿,本来他想卖人情的,现在只能赚钱,还要付出自己辛苦多年搭建的情报来源。
如果是以前,狼毫不仅仅是不情愿,而是根本不可能同意,别说两千万,就算全额的两亿,也就是几单生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