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祝平炎也还是觉得很便宜了,也就是几个地网的工资而已。
他这是有钱人当久了,忘了穷日子,想当初他可是为了一个月十万愁得想去当雇佣兵,更何况这里是诸子百家,物价比大汉低很多。
对于一般人而言,一把枪也就几千块,一个月一般也就能卖出去四五十把,即便以一把枪五千块,月销售五十把枪来算,一个月也就只有二十五万的总收入。
这是收入,不是利润,收入的40%都要上缴,做过生意的人都明白这是什么概念。
不过这些其实都算在成本内,最终都在消费者头上,所以出厂价几百块的枪,最后能卖到几千上万。
即便是这样离谱的加价,在扣除各种成本后,卖枪的实际收益也就几万块钱,折腾来折腾去,还没那些贪官一张嘴吃得多。
这里的成本,最主要的就是人力成本,虽然在诸子百家人力很便宜,但那也要分干什么。
如果祝平炎在天机开普通商铺,一个地网的工资都够雇佣几十人了。
但如果要开枪店,那就是高危职业了,要加钱——其实也就几千块。
所以祝平炎的枪店开张之后,很快就发现和想象差异巨大,辛辛苦苦一个月,赚到的钱甚至不够几个地网的工资。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祝平炎在经营方面太过天真。
雷霆会的经营部是整个交给司泊的,他手下的那些生意也都交给士兵,他本人反而没有什么经验。
他确实有很多钱,但他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那不是一步一步的经营,那是鲸吞,先是直接吞了一个富豪的一半家产,之后又吞了一个帮派老大的半生积蓄,让他瞬间成了亿级别的富豪。
赚钱快,他花钱也不慢,想当初找李栀的时候,那都是上亿上亿的往里砸,反正不是自己赚的钱花起来不心疼。
即便排除掉这些非常规花费,雷霆会的常规花费也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