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雯摇了摇头。
她是学生物的,不是学互联网的,当时学校里倒是有程序设计这本选修课,但她也没选。
因此关于互联网方面的知识,林淑雯也是最近才接触,自然不可能知道现阶段还属于是互联网行业新兴科目的大数据了。
“那我就给你简单科普一下好了,大数据这个概念其实出现的非常早,早在互联网普及之前大数据就已经出现了。
大约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连锁超市沃尔玛就提出了大数据这个概念。
他们通过研究用户的购买习惯,然后控制超市内货品的摆放位置,使得超市的一些产品的成交额上涨了不少。
这就是国际社会上公认的大数据的雏形。
但我觉得从某种意义来说,我们老祖宗算命的那一套东西也能算是大数据的一种。
而大数据运用到现代互联网企业中是2008年的事情。
牛津大学网络学院有一位教授名叫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
他无意中发现了沃尔玛超市这一有趣的行为,他开始默默观察和记录这一行为,并在2008年的时候正式提出了大数据这一概念。
这个概念提出的半年后,他就得到了微软的注资,两方合作开始投入了对它的研究之中。
大约是半年后,微软结合维克托教授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第一次用户调查,并根据这次调查结果改变了微软后续的运营模式,让他们的利润在当年提高了15%以上。”
“15%这么多!”
比尔·盖茨在2013年还是毫无疑问的世界首富,他的微软公司在华夏知名度也是非常高的。
能让世界首富的公司利润提高15%,这在林淑雯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
“对就是15%,雯雯,你知道为什么微软能通过大数据获利这么多吗?”洛明问道。
林淑雯沉思片刻后给出了她的回答:“我想应该是跟沃尔玛超市一样,通过总结用户的需求,通过精准投放广告引导用户消费了吧?”
洛明眼神中闪过了一丝赞许,林淑雯真的很聪明,他只是说了一些前置条件,林淑雯就能自己得出沃尔玛和微软的盈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