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红发女士递过来的充满奶香味的面包,我的直觉愈发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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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成为后者。
带我回来的意思就是……不仅会提供食宿,还能领到工钱?太棒了!
女仆的日常,大概就是清扫房屋、洗衣服、端茶倒水之类的吧?
女士的家人是什么样子的?要是和她一样亲切就好了。
当我从马车上跳下来,看着眼前庄严又气派的城堡时,脑子里胡乱的想法瞬间就消失了。
嗬!就算是我这个住在近郊小镇的平民也知道,这是麦金托什堡啊!
在雷克顿王国,麦金托什的故事无人不知。四处漂泊的吟游诗人,专门编了一首歌谣来传唱他们的英勇事迹,其中就提到了这座饱经风霜的建筑。
十字宝剑型,白顶灰砖,挂在正门上的灿金色纹章,三个最明显的特征。
这时我突然想起来,红发的女士被称作“夫人”,那么她就是传闻中那个征服了冰山一般冷漠的麦金托什侯爵的奇迹小姐,温莉·比斯达勒?!
传闻竟然是真的!我用余光悄悄打量着温和优雅的夫人,感觉她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圣光。
进入麦金托什堡后,我难得洗了个干净澡,换上黑白相配的女仆长裙,和几个新人一同接受高级侍者的管教。
坐在简朴的木制小桌前,我用尽了我所掌握的所有文字,写了一封不太美观的信寄往家里。之后的生活就如我想象中那样,轻松且安稳。
在这期间,我努力和下级女仆搞好关系,主动承担多余的工作,时刻保持着充满活力的状态。
没过多久,我开始融入到她们的小集体中。在私下聊天时,我发现她们提及最多的是侯爵的四个孩子。
最受欢迎的是小少爷,阿瑟斯·麦金托什,拥有天使般精致的脸庞,直率开朗的性格,万里挑一的资质,是整个侯爵家的宠儿。
大少爷弗洛恩·麦金托什,英俊帅气,气质沉稳,被誉为百年难得一遇的学术型天才,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从王家学院毕业。之后在家族的支持下,拥有了一座专属研究室,承接学院的各项研究。
尤菲米娅·麦金托什小姐,虽然还没到正式步入社交界的年纪,但因精致的面容,高贵优雅的气质,以及文学方面出众的天赋而闻名于贵族圈子。她从不与其他贵族小姐来往,很少出门,所以又增添了几分引人探究的神秘色彩。
与有着正面评价的这三位不同,二少爷“疯犬”的名号几乎传遍了王国。
二少爷莫歇和大少爷弗洛恩是亲兄弟,侯爵的前夫人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他的样貌平平无奇,头脑也不灵光,既不随父亲也不像母亲。深黑色的头发,浅褐色的眼睛,就算是站在平民堆里也毫不起眼。
不学无术和游手好闲并不是专属于“疯犬”的特点,真正促成这一名号的是莫歇阴晴不定的性格和凶狠暴戾的行事方式。
我不由得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