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啸天之所以能从一个混混发展成现在的样子,就是得了他老婆闺蜜孔庆的力。
孔庆,虽然没有多大本事,可她老公应该是个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神秘人物。
当初,秦啸天还只是一个街头混混,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就因为他老婆和孔庆的关系,秦啸天才开始涉足各种生意,逐渐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迅速崛起。
因为孔庆跟自己没啥关系,张阳就没太放在心上。
包间里的刘淑珍继续说道:“孔庆,我身边就有一个左手肘背上有黑斑的人......所以我一见到他,我就特别地讨厌。”
妈呀!
张阳现在才恍然大悟,原来刘淑珍一直不待见自己,就是因为自己手上的那块黑斑。
天下间有这种黑斑的人多了去,难道你一见到手臂有黑斑的人就讨厌吗?
这不是赤裸裸的外形歧视吗!
“淑珍,当初谁叫你不听我的话,没有把那孩子杀死,现在不是留下祸根了不是!”
“好在还是只是怀疑,没有什么确切证据,再说我和我家老秦已经开始暗中调查了!”
又是王美凤又是手臂有黑斑!
张阳隐约感觉到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越来越感兴趣了,毕竟这事现在牵扯到自己头上了。
他想揭开这一切背后的真相。
就在张阳认真听刘淑珍和王美凤的谈话时。
孔庆的电话响了起来,“喂!嗯,嗯!知道了!”
孔庆放下电话,对着刘淑珍说道:“淑珍,真是不好意思,本打算和你好好聚聚,多玩几天,可我家那个,打来电话,说是有急事,必须得让我马上回去。”
“那你就回去吧,反正咱们又没隔得多远,不是经常见面吗!”
两人说完,就准备起身离开。
张阳无奈也只有转身离开,要是让刘淑珍发现自己就不好了。
反正来日方长,他相信以他和秦家人的关系,一定会弄个水落石出的。
......
李珍珍时隔多日再次见到张阳,她自然不可能放过他。
没等张阳邀约,他就主动坐上张阳的车,和他回到了公寓。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
和张阳的小别重逢,一进门,李珍珍便迫不及待地把手搭在张阳的肩上。
“这段时间你也没有想过我?”
她的话语中带着几分俏皮,但眼中确实闪烁着恋人的那种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