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就给你,你想买什么狗?”
“哈士奇。”
“……”果然是这傻狗。
“为什么?”林辞追问了一句。
“唐诗当初有条特别傻的傻狗,就是哈士奇,叫耐克,什么都啃,老子去她家做客,回回裤腿被咬湿。”
“……”
······
薄夜在半小时后,干脆利落从林辞姐夫家的宠物店里提了一条两个月的哈士奇,不算大,但是体型也不小了,眼睛里的蓝膜还有一些没褪去,所以显出来的蓝灰色倒是还挺好看的。
薄夜抱着哈士奇说,“臭小子你眼睛挺漂亮的。”
刚夸完,这只哈士奇立刻蹬鼻子上脸扑上来,伸出舌头狠狠舔了薄夜的脸两口。
薄夜:……mmp老子出门刚洗的脸!
林辞的姐夫还偷偷问林辞,“那是你老板啊?”
林辞说,“是呀,怎么了?”
“大方倒是大方,只是……”林辞姐夫指了指脑子,“他没事儿吧?那么大个公司总裁,亲自过来买一条三千块钱的哈士奇?”
哈士奇的在狗种里不算太贵的品种,三千块的哈士奇能买到很好的品相,但是也不算最好。所以林辞姐夫想不通,薄夜一个大老板,想要狗,随时随地能买高级品种的赛级犬,或者是冠军后代,要买肯定买顶级的那种,怎么就来他们小宠物店买一条三千块钱的哈士奇?
林辞说,“你别管他,人傻钱多。”
林辞姐夫,“哦,早知道就该告诉他三万块的。”
两个人说完对视一眼,摇摇头,感觉错过了一块肥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