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责分工
1、交通局:负责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管理,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黑车”整治,从严查处各类三轮车(含燃油、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及燃油助力车非法上路行驶行为;制定三轮车营运的行业管理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科学设置,合理规划城内公交车、村村通客车的停靠站点,保证道路通畅,上下客便捷。
2、住建局:负责城区道路(非机动车、机动车、人行道、盲道)的平整完好、卫生清洁、绿化修剪,道路沿线路灯亮灯率达到100%;严查在建工程无防护网,建筑材料占道堆放,建筑工地无遮挡布、遮挡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广场、车站、超市等地段、领域,划定停车位,合理规划公共停车场。
3、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的综合协调工作,抽调10名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小组,积极参加集中治理和取缔活动;打击妨碍执行公务、抗拒检查、暴力抗法和打架斗殴、赌博、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理现场的治安秩序。
4、工商局:查处违反工商行政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做好店外经营的劝导和管理工作。对影响市场秩序,不服从管理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5、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占用非机动车道,商贩店外经营、广告牌规范设置和道路上摆摊设点违法行为;与公安交警联合规范流动广告车辆和大型车辆禁行、禁停,联合依法取缔报废的货运翻斗车、渣土车、改装车运营;与住建局联合清除房屋建筑占道、小广告、喷涂广告、乱搭乱建以及规范建筑工地扬尘防护。严查城区外环路乱停乱放及重型车辆驶入等违法行为。
6、质监局:负责做好对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三轮车生产窝点的查处工作。
7、交警队:城区红绿灯的亮灯率达到100%,从严查处机动车遮挡号牌、挪用号牌、未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酒后驾驶、大型车闯禁区、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疏堵保畅为目标,加强主干道交通秩序管理,从严查处客运公交超员、随意上下客、施工占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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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育局:负责城区内学校上放学期间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验小学、幼儿园主干道交通拥堵的问题。
9、安监局: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指导及综合治理的沟通协调,对城区危化品经营点进行整治。
10、广播局:负责开辟综合整治专栏,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活动,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强大舆论声势,让社会各界知晓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对重点违法行为实施曝光,跟踪报道。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11月1日—11月3日)
采取媒体宣传、发布公告、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宣传活动,营造铺天盖地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为集中治理营造声势。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4日—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