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根正苗红,身体健康,没有打一点麻烦,报了名,参军,顺顺利利就成了一名军人,兵种是特种兵——特务连。
在那个大熔炉里,锤炼了三年,吃了不少苦,流了不知道多少汗,摸打滚爬,擒拿格斗,练就了一身的本领。
父母因为儿子当了兵,争了光,在人前常常炫耀不已,夸儿有本事。
复员回来,在县城去打工,结识了一个包工头,拜为把子兄弟,混得人模人样,家业兴旺,逐渐发达起来。
高野身材秀丽挺拔,一米八的个头,走起路来,脚下健步生风,是个英俊潇洒的后生。
兰英和高野是一个队里的,比高野小两岁,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也长的楚楚动人,中等身材,走起路来,婀娜多姿,长长的睫毛,夜明珠般眼睛,熠熠发光,招人喜爱。
兰英天生丽质,有一副好嗓子,银铃般歌喉,悦耳动听。
县文工团招人,嗓子先天条件没得说,只是文化程度太低,小学二年级水平,演技身上没戏,竞争激烈没有取上。
只有回家,在家里务农。
高野复员回来,把个兰英高兴的几个夜晚,没有睡着,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考虑如何向高哥表达心迹。
其实两个人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高野当兵的时候,兰英就给高野写过几封信,表达自己的爱意。
可是高野回信,只谈理想事业,压根就不谈感情问题。
兰英想:这个家伙是不是当了兵,就高人一等了,看不上我了?或者还是和其他姑娘相好,有了意中人了?
兰英极度失望,恨不得哭几鼻子,好些日子茶饭不思,心如刀绞,彻夜不眠,白天走在路上晕晕乎乎,仿佛生了一场大病,脑子里全是高野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