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第一个找回来的孩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比如郭家三兄弟,跟王强。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比如比如老薛他们一群人,和赵蕊。

3.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比如妇产科的那群医生跟护士。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比如郭家三兄弟,跟王强。

根据王强的账本来看,王强那边七年卖出去的婴儿就多达600多个。

如果王强还活着,那也是吃花生米的下场。

那些卖掉孩子的妈妈都比较好找。

在安康医院的系统资料里面筛选,应该能找出一大部分。

至于买家那边的资料,只能看物流公司那边的电脑里面有没有。

或者郭家三兄弟手机里面有没有备份什么的。

要是这些统统都没有的话,那想要将孩子找回来,基本上就是不可能的事了。

比如上次的孙云萌拐卖案中,除了被秦香梅带在身边的那三个孩子之外,其他的一个都没找回来。

三天后,陆明才见识到催泪瓦斯弹真正的效果。

车厢里面的那十个人,昏迷时间最长的郭广钱,整整48小时之后才悠悠转醒。

根据郭广钱、郭广权的交代,他们就是利用顺达物流公司,将自己非法牟利获得的钱财洗白。

将买来的孩子暂时放在自己家开的月子中心照顾,以等待开价高的买家。

他们除了跟安康医院有合作之外,还跟星沙市利明医院有合作。

跟他一起合作的同样是一个科室主任,姓金。

他们的手机里面,除了安康医院王强的联系电话,还有利明医院金学胜的电话之外,再没有其他有用的信息。

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没有买家的联系方式,每次交易完成之后,两边同时拉黑。

只有他电脑里面有每次的交易时间,跟交易地点,和联系电话。

但是存储买家信息的那台电脑,经过周静他们将硬盘里面的资料还原之后,只剩下一半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