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白头翁关海平没死,警方所掌握的证据足已定死他非法贩卖毒品罪,在通过将他定罪,将对骆驼所犯罪行成行证据链闭环。
按照现行法律不能对已死之人进行审判原则,关海平一死,骆驼所犯罪名就只有三合会犯罪有充分证据。
正当靓仔恪在西九龙等候骆驼审判结果时,去法庭出席作为警方证人的陈晋打来电话:“骆驼被当庭释放了……”
“怎么会这样?什么原因?”靓仔恪满脸不可思议。
“是陪审团,七名陪审团中有三名鬼佬和一个香蕉人投了反对票,鬼佬法官以此为由,判定骆驼所有罪名不成立。现在骆驼指示律师向立法局控告我们非法拘禁,我们有麻烦了。”陈晋说出一个让所有警务人员都难以接受的事。
下午,立法局发函警务处,通知其西九龙刑事部毒品犯罪调查组全体组员,需在三天后前往立法局参加骆炳润指控其非法拘禁的听证会。
警务处接到通知函,将通知转交到西九龙总警署。按照警务条例,受到类似指控的警员,将会被暂时停职,等立法局召开听证会作出裁决后,警队根据裁决结果再对涉事警员后续处理。
一般而言,警方在决定逮捕嫌疑人前,警队内部有专业人员对已经掌握的证据作分析,判定证据是否充分,再决定对嫌疑人的逮捕决定。
有了这套机制,极少出现警方逮捕嫌疑人,法院最后判定无罪的案例。但是一旦出现,就是一桩非常严肃的司法丑闻。
此时,立法局将会介入,警方对事件就失去主导权。当立法局将为该事件举行听证会,那么听证会就将关系涉事警员能否继续从事警察工作,严重点甚至是人身自由。
所以陈晋在知道骆驼去立法局指控时,才会说出【我们有麻烦了】。
西九龙总警署在接到总部通知后,雷蒙只能尊照警务条例,对扫毒组两为督察级警员作出停职。
靓仔恪和陈晋交出委认证及佩枪,为了便于联系,两人的警用应答机暂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