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青青说,沈煜写,真是字如其人,沈煜的字很好看,行云流水,遒劲有力。

沈煜仔细收起小本子,喝掉顾青青递给他的茶,香气四溢,口味清甜,很适合女子。

“王爷喝不惯吗?下次肯定备上好茶,恭迎王爷大驾。”看沈煜喝完却面无表情,也是,这种花茶他应该是喝不习惯的。

“第一次喝,慢慢就会习惯。”沈煜的意思好像在说我愿意为你慢慢改变,但顾青青却理解为沈煜比较贴心,不想让她尴尬。

“兔子烤熟了,我去拿碗筷。”顾青青被兔肉的香气勾起了馋虫,赶紧去拿香料碗筷了。

两人一人两个兔子腿,蘸上调味的香料,吃得津津有味。

没想到,沈煜来了还能改善生活,还挺希望他多来几次的。

吃好,沈煜还帮忙收拾碗筷,看着沈煜在小溪边洗碗的样子,顾青青露出一副姨母笑,真是个好男人,可惜是个…

洗好碗筷,沈煜又帮着整理顾青青搬来的东西,虽然从未做过这些家务,但是他很聪明,东西摆放的很合顾青青心意,而去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仿佛参与了,这个家就会有他的一份功劳。

收拾妥当,时候也不早了,顾青青见沈煜还没走的意思,便问他是否要进山走走。

沈煜也是真的不想离开,今日就放纵一次吧。

两人背上竹篓,带上一把小锄头,就向山中走去。

刚开始是一片片梯田,有花有果树,还有鸟儿在林间飞来飞去,真的惬意,也难怪顾青青会选择住在此处。

再往里走,树木变得茂密,偶尔还可以看到一些小动物仓促跑过。

“平时也是你一人进山?”

“没,我最近在练习武功,但是力气还是不行,怕遇到野兽,所以只敢在边边上活动。”顾青青朝沈煜憨憨一笑。

“哦?那今天是沾了本王的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