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声剧烈的枪响撕裂了城寨清晨的宁静,同时洪七从瞄准镜中清楚地看到那个倒霉马仔的脑袋如同西瓜一般爆裂开来。
红的白的,各种东西向着四周喷溅,稀稀拉拉地溅了周围人一身。
洪七,或者说远在四九城的白万里,在觉得毛骨悚然的同时,又想大喊一声:“真他妈的带劲儿!”
其实狙击步枪使用的大威力子弹,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距离才能加速到最高速度,发挥出最大的威力,短短几十米的距离根本不足以洪七打出的子弹加速到最高速,但特别选用的穿甲弹还是直接撕裂了那个倒霉马仔的脑袋。
在那群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洪七又开了第二枪。
冲击力巨大的穿甲弹直接撕掉了第二个马仔的半个胸膛,当场暴毙!
连续两人的死亡终于让其他人反应过来,有人大吼一声:“躲起来!”一群人瞬间分散着躲进边上的房子里。
有人拿着枪,从墙后伸出手来,大概瞄准洪七的位置一顿盲射。
但他们开枪的位置在一楼,洪七的位置在二楼,因为角度问题,飞过来的子弹几乎全都被洪七身边的墙壁挡住,普通手枪子弹,想要射穿墙壁谈何容易?
而且他们也不是全都有枪,一共来了十几个人,拿了五把手枪。
在朱爷和马仔们看来,对付一个人,这样子的阵仗怎么也够了。
但洪七占据着地形优势,俗称高打低,打傻逼,马仔的五把手枪对洪七完全造不成任何威胁,但洪七手里的反器材狙击枪却可以轻易收割他们的生命。
洪七根据开枪的方向,瞄准了藏在墙壁后面的马仔,再次扣下扳机。
砰!!!!
子弹飞出发出巨响,随后巨大的冲击直接撕裂了那个马仔藏身的墙壁,最后子弹带着依旧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没入马仔体内。
反器材狙击枪在设计上连军用掩体都可以击穿,更何况普通房屋的墙壁。
城寨在数百年前刚刚建成的时候,作为抵御敌人的堡垒,它或许很坚固,但岁月的侵蚀早就让城寨破败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