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满清的罪行

满族入关前为巩固势力,进行了辽东大屠杀,杀戮100万汉人。

崇祯年间后金入关劫掠,在济南屠杀了13万汉人,全城妇女掠走。

扬州十日,僧人敛尸八十余万 也有研究认为是二三十万。

嘉定三屠,起义死者5万余人,百姓死伤5万到10万之间。

江阴之屠,死者17万两千人,幸存53人。

昆山之屠,“破城当天死者四万” 。

同安之屠,死亡五万余人,梵天寺僧葬之。

大同之屠,仅存重案犯五人,满清的知府上书说,既无苦主,可赦之。

广州之屠,死亡六十余万,存者七人。

四川之屠,据近代学者考证,死于满清之手者300万-400万,死于饥谨者约四十万,张献忠屠杀两千万人是伪作。

潮州之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僧人焚而葬之。

南雄之屠,两万余人。

泾县之屠,死者约五万。

舟山之屠,第一次屠杀万余人,第二次屠杀死者皆投之海,腥臭数百里 。

苏州之屠,仅屠半城,约十余万人。

嘉兴之屠,死者约十余万人 。

金华之屠,五万余人。

赣州之屠,约四十万 。

南昌之屠,四十余万。

湘潭之屠,五万余人,幸存者百余人。

沅江之屠,十余万人。

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皆屠尽,计四十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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