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沉冤得雪 所有进度超乎想象

就这样一直拖延至第三天,几乎每天都是同样的审问程序。

徐强也一直不认罪,派出所也已经按照零口供把相关案件卷宗移交至县检察院,同时抄送至县公安局。

准备下一步直接起诉,告徐强涉嫌强奸的罪名。

第四天下午,县拘留所来了一批人,分别是临县县长江立国、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洋、县法院院长黄兆兴,同时还有一个对徐强没有任何了解新上任的县公安局局长李国庆,他是被硬拉过来的,看着这么多同行都到场,他感觉不到场也不合适,所以就一起跟着过来了,同时还有陈集镇常务副镇长马俊鹏,这兄弟不用多说,他必须到场。

会见室:

“小徐,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有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情,尤其是这次针对你强奸的起诉”?

江县长一脸严肃,此时他心里也没底。

如果一代青年俊才因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而沉戈落雁,那么他这个当地父母官也有了慧眼识珠不当的风言风语。

“江县长、马镇长以及其他领导们,我拿我的身家性命来作为担保,这件事情我绝对是被人诬陷的。

或者我说我的身家性命不值几个钱,也没有任何价值,但是,我觉得马镇长应该知道,我现在个人资产绝对保持在100万以上,综合资产目前保持在500万以上

但是我不会以钱压势,也绝对不会干违法乱纪的事情,在这里我以个人名誉作为担保”,徐强一脸认真的回答江立国县长的问话。

“你的诚恳我们是看在眼里的,但是如何证明你那天晚上没有强奸那个叫小琳的女孩”,这时检察院检察长李洋问了一个比较致命的问题。

纵观目前的局势,虽然是以江立国为首的探监团队有很强的政治影响力。

但是法不容情,这一点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对徐强来说也难、也不难;

难的是那天晚上如果不出意外或者较真起来、通过各种仪器进行检测,徐强觉得那天晚上跟小琳之间发生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

不难的是,那天晚上喝酒,酒局结束后徐强回家是何明亲自扶着他一起回去的。

也就是说喝酒的时候小琳在,酒局结束之后,小琳就不在了

何明送自己回去的,如果发生关系的地点是在合国叔家里,那么徐强如论怎么解释都是解释不清楚的。

还好目前来说徐强回家之前是没有乱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

徐强回家之后,小琳自己来到徐强家,趁着徐强喝醉,又有青春期的加持影响,糊里糊涂的发生了关系

那么这件事情往大了讲,是属于徐强喝多,小琳主动上门与徐强发生关系,这一点是不违背强奸的法律规定的

往小了讲,那就是小年轻酒后乱性,也不存在强奸的基础法律规定。

徐强把那天晚上的整个过程跟各位领导讲过之后,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洋给出了以上的法律解释。

说的再明白一点,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