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挑选保镖

原本简单的早餐环节被两人吃得趣意盎然。

晨练完后,陆寻来到了书房,他从书包中拿出一本崭新的笔记本摊开放在桌子上,随后开始给自己的钢笔更换墨囊。

《绿野仙踪》的手稿一共有三版,在系统的修改下,从原本的六万五千字更改到八万字。

作为一本老少皆宜的治愈系童话小说,用他来开拓西方市场再合适不过。

林婉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陶瓷杯走了进来,碧绿的茶水中沉浮着几朵洁白无瑕的茉莉花,屋子中多了几分淡雅的清香。

陆寻扭头看向林婉,她那原本白皙修长的脖颈上满是吻痕,斑斑点点,如同雪地中盛开的腊梅。

两人相视一笑,林婉放下茶水扭头离去。

陆寻端起杯子轻轻吹了吹,随后小口啜吸着,茶水微涩,浓厚的茉莉花香夹杂着几缕茶香在陆寻口腔中蔓延。

他放下杯子,舌尖溢出微微的甘甜。

房间变得格外安静,甚至能听得见外面雨打树叶的轻响。

陆寻拿起钢笔,深吸一口气,此时他的心中全无任何杂念,脑海中满是对文字的虔诚。

笔尖与空白的纸张摩擦,一幅幅画卷顺着字迹浮现,原本存活在陆寻脑海中的小说人物再次出现。

想要回家的多萝西,想要得到脑子的稻草人,想要获得砰砰跳动心脏的铁皮人,还有那个胆小怯懦想要获得勇敢的狮子。

他们因为不同的目的走到一起,经过一次次失败,但是仍旧能够坚持自己的想法和决定。

陆寻的手速飞快,一行行龙飞凤舞的字迹爬满纸张,唯一能限制他速度的只有那尚未干涸的墨痕。

雨下了整整三天,陆寻也已经连续三天没有出门,任凭谁也想不到,三天时间,陆寻能硬生生抄写完一本八万字的作品。

字迹美观工整,最关键的是没有一个错别字。

画下最后一个句号,这是故事的结尾,陆寻放下笔,瘫软在椅子上长吁了一口气。

一旁的林婉赶忙站起身来到陆寻身后,将他的脑袋枕放在胸前,一双柔嫩的小手在陆寻太阳穴轻轻揉捏着。

她低头看着陆寻那有些疲惫的面容,再看看那写得满满当当的笔记本,眼中是说不出来的崇拜和爱意。

林婉是个彻头彻尾的宅女,这三天来,她一直寸步不离的跟在陆寻的身旁,陆寻写作,她就在一旁撑着脑袋痴痴的看着他。

她很享受这种状态,享受和陆寻独处的时光,看他认真专注的模样,看他眼中闪烁的光芒,越看便越觉得心生欢喜。

陆寻将心神彻底放开,他闭着眼,鼻腔中满是林婉身上暖暖的香气,这是最好的安神良药。

林婉的爱是安静的,是腰间垫着的软垫,是那无声注视着自己的目光,是那一直冒着热气的茶水。

无声无息,却比任何言语都要来得动人。

他握住林婉的手轻轻摩挲着。

随后睁开眼,翻开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在纸上这样写下。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看到这句话后,林婉的眼睛湿了,不,不仅仅是眼睛。

...

次日清晨,经过三天的努力,阳光终于穿透了云层。

一行叫不出名字的小鸟在阳台上蹦跳,它们沐浴在阳光下,晾晒着自己鲜艳的羽毛,时不时的和身旁的同伴交流几句。

似乎是在评鉴落地窗内传来的打击乐和女低音婉转的吟唱。

演出持续了很久,直到它们振翅离去的时候才停止了下来。

陆寻来到浴室清洗着身躯,林婉并没有跟着一起进去,而是在一旁的化妆镜前欣赏着自己的美貌。

在这段时间陆寻辛勤的耕耘滋润下,她的皮肤变得愈发的水嫩起来,白皙的肌肤散发着光泽,宛如十八岁的少女。

“婉儿姐,帮我搓搓背。”

陆寻嚷嚷道。

林婉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迈着步子走了进去。

洗完澡后,陆寻换上一套自己最喜欢的短袖长裤,这些都是林婉在他来之前帮他买的,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尺码,穿着都出乎意料的挺合身。

早午餐是排骨汤面配荷包蛋,排骨一如既往的比面还多。

这是林婉早上六点起来炖的,炖到现在刚好骨肉分离,只需要轻轻一吸,就能将骨头吐出,留下满嘴鲜美贴骨肉。

陆寻很满意这顿早餐,只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这次的早餐没有椰奶,可能是因为今早消耗过多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