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闻言心中一紧,赶忙关切道:“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了?”
“没有,就是来自同行的嫉妒。”
陆寻毫不在意的回答道。
随手塞了粒新鲜山楂送进嘴中,酸得他龇牙咧嘴。
秦雅南解释道:“寰宇啊,怎么说呢,作为一家娱乐公司,它在整个娱乐圈算是一股独一无二的清流,原因就在于它的福利待遇是整个圈子里最好最高的。”
“哪怕是我们的青依出版社,也比不上他们的福利好。”
陆寻接话道:“以前寰宇体量小,艺人也只有大猫小猫三两只,其他公司不想,也懒得对我们动手,现在寰宇做大做强了,不合群自然会被打压。”
秦雅南深有同感的点点头:“这群人就是在比烂,自己烂就算了,还总想着把别人拖下水,真恶心!
我呸~”
陆寻一脸无语的转头看着她:“大哥,你把山楂核吐我身上了。”
“怎么?你要感谢我吗?不用谢啦,这是对你的奖励。”
她一脸大方的拍了拍陆寻的胸膛。
“我...”
陆寻决定还是不跟这个二货一般计较。
但秦雅南并不打算放过他,拍拍手,她三两下将脚上的靴子脱下,爬上沙发来到陆寻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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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团饱满狠狠的压在他的背上,秦雅南双手揪着他的脸颊问道。
“说,你之前答应给我写的歌呢?是不是还没写?”
“胡说!怎么会呢。”
“好,那你现在唱给我听听。”
“你等一下啊,我先吃完。”
陆寻赶忙打开系统开始搜索起来。
秦雅南目光一凝:“你小子,是不是根本就没写。”
“不可能,我不是那种人,我现在唱给你听哈。”
“这首歌的风格是过去的那种,所以你在唱的时候...”
“少废话,快唱!”
“咳咳咳,唱了啊。”
陆寻请了清嗓子,开始起范。
“我匆匆地走入森林中
森林它一丛丛
我找不到他的行踪
只看到那树摇风
...”
朗朗上口的歌词,悠扬婉转的曲调,这首歌几乎是一入耳,便瞬间牵动了两女的心弦。
《南屏晚钟》这首歌在前世的创作时间是1958年。
做为一首不折不扣的经典老歌,除开它本身的歌曲质量以外,最令人惊艳的莫过于歌曲中自带的那种故事感。
就像是在看一张泛黄的老旧照片。
照片中的人穿着民国时期的服装,站在繁华的大都市,身后是车水马龙,她冲着镜头甜甜的笑着。
笑容跟太阳一样明媚耀眼。
一曲终了,秦雅南有些迟疑的说道。
“歌是好歌,但是吧,我觉得吧...”
还没等她说完,一旁的林婉主动争抢道。
“陆寻,这首歌给我唱吧?”
“不行!”
秦雅南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急得跳了起来。
她一把搂住陆寻的脖子夹在腋下,试图将他淹死在那片波涛之中。
“这是陆寻写给我的歌,你不许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