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撒认为自己就是一只无头苍蝇,在芝加哥乱撞,什么都撞不出来。
那个陈百灵的隐匿手段真够高明,竟然一点风声不漏。
既然他不漏,那恺撒就站在阳光下,告诉全世界来自恺撒的意志。
他陈百灵不是曾经想抓自己吗?恺撒无所畏惧,将自己的位置和想做的事情全部张扬出来。
他期待着陈百灵的到来,期待一个少年的怒火。
可惜恺撒对自己的各种暴露并没有引起陈百灵的兴趣,在他看来,这是陈百灵沉得住气。
如此,恺撒反而更欣赏这个少年了。除了叛逆,还有点别的东西能让自己侧目。
其实说到底,恺撒真不担心诺诺出什么状况,诺诺曾跟恺撒说过她和陈百灵的关系,说是臭味相投都不足为过。
而且恺撒怀疑诺诺是主动跟着陈百灵跑的,而不是什么被绑走。
这就是了解,恺撒对诺诺所持有的那点了解,诺诺这本书,恺撒越读越上瘾。
去猜诺诺的心思是一种乐趣,对于恺撒而言。
不担心出什么意外是一回事,还是要去救是另外一回事。恺撒这几天有查到一些较为有用的信息,针对那晚的车辆,他查到了车的原主人。
那是一个黑人,瘾君子,零元购专业户。
在恺撒拿出陈百灵的画像时,对方表示不认识。
恺撒本着花钱办事的原则,给了黑人一大笔钱,奈何对方还是说不认识。
恺撒让他说出当晚的情况,在一番详细了解过后,恺撒断定那个在酒吧风流且面对抢劫具有幽默风趣的男人就是陈百灵。
可这个陈百灵又和目标描述里非常不一样,不论是性格还是外貌特征,全然不是同一个人。
有些奇怪了,那支队伍的任务汇报里有写明确见到了陈百灵。
难道是同伙?这个同伙的性格和说话方式怎么有点熟悉呢?
恺撒搞不太懂,将自己的主观判断全丢开,开始针对那辆车展开调查,以校董的身份,加图索继承人的身份让各方提供协助,最后找出了那辆车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
火急火燎地赶过去,在湖畔搜寻,有找到生活痕迹,但线索也随之断掉。
情况略有明了,却又摸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