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宸信誓旦旦的说道。
周煜华表情扭曲,就算我师父是天王老子,这灵泽境也打不过寒酥境啊!
“而且,我们约的是比拳法,只比武道,不能用血脉能力,他高你一个境界,也不过就是身体素质强些,以弱胜强,以柔克刚,这正是咱们太极拳的长处,你克他,天克!”
风宸接着安慰道。
“呼!那还好。”
周煜华轻声呢喃了一句,只比武道的话,他这一个星期不眠不休的苦练,还是稍微有点儿信心的。
“既然只比武道,你干嘛告诉我他什么境界,扰乱我的心境。”
随后,周煜华又有些无语的埋怨。
“说是这么说,万一人家不讲武德呢?我这不是让你有点儿心理准备嘛!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风宸理所当然的解释。
“不讲武德?你是说,万一他违规使用血脉能力,我还得跟他打,不是比赛中止吗?”
周煜华低声轻喝,感觉有些不妙。
“那当然,你得赢啊,无论出现什么不可抗力因素,你都得赢。”
“楚怀不喊停,我是不会喊停的,要是他违规,你还能以灵泽境的实力打赢他,不是更让人惊叹吗?”
风宸笑着反问,对他来说,好像出现一点意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是很令人惊叹,但踏马的灵泽境打不赢寒酥境!”
周煜华有些抓狂,这踏马什么人呐!
“放心,你不觉得你一直以来,运气都很好吗?”
“你是小说里那种,天命在身的主角。”
风宸笑着安抚。
周煜华皱了皱眉头,不过仔细一想,自己运气确实不错,刚穿越,幸运的在大学里遇到了当红小花的学姐,成为自己初恋女友。
随后靠着与学姐的绯闻,以素人的身份爆红网络,去KTV唱个歌,随随便便就引起了着名唱片制作人的关注,趁着爆火的时机,随便发了首歌就拿下七八个榜单第一……
随后,又幸运的结识了一系列,商业强人女总裁,黑道千金,名门小姐,大家闺秀……
如果不是觉醒到来的话,他基本上用不到两年,就会在世家之外,普通人的世界,做到名利双收,莺歌燕舞,登顶大佬之巅了。
忆往昔,峥嵘岁月,我果然是天命之子。
周煜华瞬间自信了不少,其实在遇到风宸前,他一直很自信。
只是,又听风宸接着说。
“不过……他也是。”
“他本是一个街头小混混,与女友早恋,不被其家人接受,被女友家人轮番羞辱,愤恨之下,走线出国,去了非洲,发誓要闯出一番事业让女友的家人刮目相看。”
“然后成了一个雇佣兵,闯过中东,穿过亚马逊雨林,守过金矿,给世界顶级富豪、政客当过保镖,与毒枭家族的继承人称兄道弟,枪林弹雨、九死一生,每次都这么幸运。”
“嘶……”
周煜华头疼的捂着额头,别,别说了,他想静静。
虽然他的人生也很精彩,但对方更像是开了挂,单挑众神啊!
而且他们现在比的是打架,不是看谁能得到更多粉丝的支持。
“说起来,他跟我一个堂哥的经历很像,不过,我那堂哥,五岁就接触古武、枪械,本身是个天才,家里见他有这方面的兴趣,给他提供了很多机会,在有军方势力的保护下,从十四五岁开始会参与一些相对安全的任务行动,从外围打杂到队伍核心,二十几岁才差不多达到他这种程度,有机会,有平台,还是废了不少力。”
“还是你们这些天命人,一个街头混混,凭运气与巧合也能混成这样。”
“难怪古人嗟叹,时也,命也,命运二字,高深莫测呢!”
风宸笑了起来,摇头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