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酒这东西,又不像是洋啤便宜量大,来几盘花生米就能成箱成箱对瓶吹。
“老板自然有老板的考虑。”阿良深深吸了口手里的宝塔山,“你该怎么卖怎么卖,卖不出去就剩下。”
经理掸去烟灰,“我不是担心吗。”
金玉庭除了阿良与郑秋白,以及侍应生、驻唱、舞女那些吃青春饭的,几乎全是叶长流还在时就走马上任的老人了。
能干这么多年,无非是金玉庭的待遇在这种会所夜场里绝无仅有,不仅生意干净,出入的还都是燕城乃至京津两市有头有脸的人物。
虽说都是做服务业的,但你到燕城其他会所夜场问问,一听是金玉庭的,那眼珠子里都满当当是艳羡。
万一金玉庭被折腾倒了,郑秋白这样的少爷依旧不愁吃喝,他们这群普通人可找不到更顺心的工作了。
“你说咱们小老板,怎么就不去立人集团呢?哪怕分公司挂个缺,也不至于如此啊。”
金玉庭里的普通人,还够不上知道叶家内部种种八卦的资格,他们都以为,郑秋白已经是叶长流的儿子。
殊不知,叶长流当年压根就没有跟舒澜领结婚证,两个人只是搭伙,有一面见一面。
舒澜死后,他也尊重郑秋白的意思,没有将其收为养子,只依旧像父亲对待孩子一般,给了郑秋白应有的一切。
现在叶长流死了,这样的郑秋白进入立人,只会落个跟上辈子一般名不正言不顺的处境。
尴尬。
——
叶聿风的生日挨上燕城春日里的第一场雨,这天阴冷的仿佛又回到了下雪的时候。
郑秋白坐上阿良接他的车时下意识去摸自己蜷起的膝盖。
掌心的温热透过衣衫传递,这折磨人的天气并没有带来他已经习惯的肌肉胀痛与身体各处的酸麻疲乏,他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
郑爷忍不住轻轻舒了一口气,而后裹紧大衣,毫不犹豫地叫黑西装花衬衫敞着一半扣子已然入夏的阿良打高车内空调。
阿良透过后视镜瞄了眼小老板,羊绒大衣,高领毛衫,只露出巴掌大的白净脸蛋。
虽然今天是家宴,穿的不必太正式,但这穿的,也不要太慵懒随意吧?
而且,“老板,今儿不至于这么冷吧?”
郑秋白不为所动,“明明很冷。”他连手都不想从兜里拿出来。
车子行驶至叶宅,望着车窗外分外熟悉的建筑,郑秋白心里突突两下。
可能是因为上辈子死在这里,这辈子的郑爷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地儿和他相克。
不吉利。
果然,郑爷下车没走三步,耳后便传来一道嘹亮的喊声:“郑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