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回到餐桌前。
格蕾还举起酒杯,聊起了葡萄酒,又从葡萄酒聊起了现代诗歌。
她还跑去房间取了一个笔记本。
说是里面记录着她上大学还有和闺蜜聚会时的作品。
胡浩南听了,当时觉得有些纳闷,电视里不是说,米国大学不是快乐教育嘛,那聚会不应该是音乐啤酒嗨起来,怎么还写起现代诗来了。
简单聊两句,才知道,快乐是属于大众的,诗歌是属于格蕾和她的那个阶层的小众的一个群体的爱好,她们定期会举行读书、诗歌、音乐、插花、慈善等等类型的聚会。
格蕾显然更喜欢诗歌,因为她聊着聊着,又举起了笔记本,炫耀起她的得意之作。
胡浩南听格蕾念了几首。
有的赞美爱情,有的感怀伤春,有的呼唤环保……
胡浩南觉得,格蕾怎么说呢,借用一句诗来说,那就是姑娘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但格蕾看起来依然很有兴致,还问胡浩南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写过现代诗。
胡浩南很肯定的回道:“没有。”
那时净顾着看球、打球了,谁还有时间研究诗歌?
“那太可惜了,要不这样,咱们来以葡萄酒为题,写首诗吧?”
胡浩南看着格蕾,若不是对方真诚的眼神,胡浩南真的以为格蕾是在故意难为他了。
这就像他拿着一个篮球,说:来,咱俩比比罚篮怎么样?
格蕾却是摇晃着红酒杯,略一沉思,念了出来:
“我把爱
和思念
装进一个木桶。
把它窖藏在心中。
那么深
那么远
……
我相信
终有日
可以将它启封。
那么浓
那么红
……”
“怎么样?怎么样?”
念完的格蕾很是高兴,连连问道。
胡浩南很想说,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