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村的冬天尤其寒冷。
大雪厚厚的覆盖在泥土之上,堆成酥,湖水冻成一块透玉,风像刀子。
这般冷的日子,就连一贯吃苦耐劳的农户都会缩在房子里猫冬,但今天,村里却有些热闹。
张猎户上山打了一头巨大的母狼。
这狼凶得很,因为冬季食物匮乏,没少在农户家偷鸡摸狗,让村民们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打。
狼一贯都是群居,若是杀了一头狼,很有可能会被剩下的狼记恨,上门报复。
张猎户是个谨慎的人,一开始并没有打这头狼的主意。
但隔壁村的王员外不知怎么的听了个游医的话,说是上品狼骨用来泡酒可以延年益寿,于是就打上了这头母狼的主意。
为了不被报复,王员外出了大价钱聘了十几个猎户去打杀山上这群狼。
好在这群狼数量并不多,一共也就十几只,这一个月断断续续打下来,就剩下这头员外想要的母狼没死。
因为这头母狼太聪明了。
王员外因此觉得这母狼更不是凡品,于是直接出了一百两银子的高价,说打到就是谁的,他还只要狼骨,别的都不要。
张猎户是个勤快的猎户,但因为老母亲常年病重,没存几个钱,最近又相了个媳妇,老娘治病要钱,娶媳妇也要钱,纵然知道一个人上山十分危险,但他还是咬咬牙上了山。
这一上,就是半个月。
跟这头母狼斗智斗勇后,终于杀了母狼,兴高采烈的扛着母狼的尸体下了山。
这不,一下山,就被围观了。
“张猎户,可以啊!为了娶春花,你也是拼了。”
“这狼可真够大的,骨头有那么厉害吗?”
“这狼应该是头狼吧?”
张猎户红光满面的,明明身上脸上都带着不少伤,却非常高兴,连走路都虎虎生风。
不一会儿,便在村民们的簇拥中走远了。
*****
一栋破旧的农门院子中,传来阵阵咳嗽声。
身着青衣的青年脸色苍白的捧着一本书,正细细的看着,破旧的桌案上只放着一只青瓷碗,里面是黑褐色的药汁。
他脸色苍白,连捧着书的手腕都像一折都会断似的,身上虽穿着厚衣,却反倒更显得空荡。
但那双眼睛却十分平和柔软,像青山雾霭,自有微风。
“哐当”一声,门被一个小童推开。
他脸颊带着些红,冲着青年说:“公子!张猎户好厉害!竟打了一头狼!”
沈宴卿咳嗽了两声,端着碗喝了一口药汁,就像喝了一碗水:“难怪外面这么热闹。”